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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法律对未成年人有着周全的保护,但保护的对象特别清晰,要是善良的人。至于穷凶极恶的罪犯,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来给予法律的严惩。

下面说两起关于日本未成年人因犯罪手段极其恶劣,被判处死刑的案例。这两起案例,两个未成年人死刑犯,一次,再一次,推动着日本法律向着为善良的人们提供更周全的保护推进。

首开日本未成年人被处以极刑先河的,名叫:福田孝行。

这个坏逼在18岁时,残忍杀害了一名在家看护孩子的母亲,并对死者进行了侵犯。之后还将仅11个月的孩子,也残忍勒死了。他以超强的心理素质,在作案之后,还不忘处理现场,将母女尸体藏匿在衣柜中,之后便逃之夭夭,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案件很快被警方侦破,福田孝行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但他对于自己的恶行并没有悔意,甚至可以说泯灭人性毫无意识。

当年福田孝行刚满18岁,而日本法律规定20岁才算成年。现在日本依然有未成年人禁止饮酒的规定,而这未成年人禁止饮酒的年限,依然是设定在20岁。虽然20岁才可以饮酒,但是法律又规定,女方16岁,男方18岁就可以结婚了。换个说法就是:在日本未成年人是可以结婚的。在我看来,这多少显得不合乎常理。

但福田孝行和他的辩护律师,就是抓住了“未成年”这一理由,在法庭上为其所犯罪行进行开脱,当时按现行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论后果多么严重,确实罪不至死。

起初法院也并没有对福田孝行判处死刑,给予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在监狱服刑期间,福田孝行依旧猖狂,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这样描述自己的犯罪过程:那天不过是一只公狗,在路上碰巧遇到了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骑了上去,这样也有罪吗?这世界终究是恶人获胜的,七八年后等我出狱,我要举办一场盛大的party。

等这些信件公布后,点燃了整个日本社会的怒火,你说这种坏逼该不该死?没错法院也觉得,既然无药可救就不给机会了,还特意为他修改了法律,首开先河直接判处死刑。

戏剧性的是,在福田孝行被判处死刑的庭审期间,前后有21名律师为他进行辩护,其中不乏业界名流。福田孝行该死,大家有目共睹,之所以为他辩护不仅仅是针对他的罪行,说到底是维护的法律尊严。在没有死刑量刑的情况下,判处被告人死刑,从法理和法治社会讲,是行不通的。尽管行不通,尽管不合乎法理,但是法院顶住巨大压力,不惜修改法律,还是判处了福田孝行死刑,以实际行动,为后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给了强有力的震慑。

可以说,福田孝行凭一己之力,推动了岛国司法进步,对未成年人有了更规范的约束,是完全可以求死得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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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第二起案例:

2021年,正在读高中的远藤裕喜因暗恋学妹求而不得,丧心病狂地闯入学妹家中,将母女二人杀害,并纵火将房子完全烧毁。

当时远藤裕喜只有19岁,同样属于未成年人。此时日本未成年人法《少年法》已得到修订,对罪恶滔天的未成年人惩戒,有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

于2023年,法院判处远藤裕喜死刑,给出的理由十分充分:这是一起基于恶意和杀意的犯罪,动机自私且不合理……即便最大限度地考虑到他(远藤裕喜)的年龄,他的刑事责任也很重,改过自新的可能性很低。

我们从法院判处其死刑的理由中可以看出,嫌疑人的犯罪初衷就是“杀意”,动机“自私”,虽也有考虑到年龄方面,想要予以从轻处罚,但是改过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判处死刑。

为什么法院认为他必须得死?之前有过无数次案例证明,对于穷凶极恶之人,是很难通过教育令其向善的,为了减少将来他出狱以后,造成对社会更大的危害,所以他必须得死。

从中我们明显可以体会到日本法律的倾向,不仅是冷酷严苛,而是从严从重惩戒未成年人犯罪的那种理性和温度。以实际行动警示了已经犯罪和有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如果伤害别人,则必须为此行为承担代价。同时也教育了父母,对于孩子一味地包庇和袒护,那法律也会给予孩子最好的“教育”。

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都值得我们引以为戒,为什么在诸多恶性犯罪过程中,嫌疑人没有因心生一丝悲悯而中止恶行?如何以更妥当的法律惩处未成年人,给后来者以强有力的震慑,避免形成“破窗效应”。

也正如罗翔老师在直播时说过的:“没有先例就开创先例,不能让未成年成为违法犯罪的免死金牌。”

在此回复罗翔老师一句,其实是有“先例”的,虽然不在国内,但以上就是,是法律的进步。

这世界也终不会如福田孝行说的那样,断不能让恶人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