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恶魔会改造好吗,这几个案例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狗永远改不了吃屎!

都知道明明不可能死刑,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重判!今天刷到一位律师分享以往的案例,告诉大家,像这样的恶魔,千万不要给他生的机会,如果给了,他出去犯罪的可能会更大,更加惨无人道。请耐心听完!

2010年,13岁的韦某,勒死同村的四岁男孩,因为年龄未满14周岁,对其轻判,11年出来后又用水果刀捅伤了6岁女童。被判刑6年,2015年11月刑满释放后,又在广州奸杀了11岁小女孩?另一起案例,2004年,黑龙江13岁的赵某强奸了同村14岁的女孩儿,也是因为未满14周岁,所以判决较轻,赵某放出来之后,就在当年,赵某为了报复,再次非法进入女孩儿的家里,当着女孩儿的面将其母亲杀害,连捅16刀的谋杀方式,他们改了吗!不是任何犯罪受到惩罚教育之后会变好的,如果仅仅因未成年饶恕了他,他几年甚至几十年后出来,在里面与世隔绝日子,让他会更加地仇视社会,看到同龄人比他混的好,他会生气,找工作处处碰壁,又没有一技之长,时间久了会越来越仇视社会,手段也会更加残忍,这活生生的血得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邯郸三害杀同学案,手段残忍,心思缜密,挖坑毁尸灭迹,他那里看出不懂事了,他们比谁都懂,他们知道有免死金牌,所以肆无忌惮,杀人都敢,长大了还有什么他不敢做的,要我说一个都不能留,还要追究其家长的责任。孩子的所作所为真得没有一点察觉吗,你家畜牲买这个那个,哪来的钱,你不问问吗。还有老师和校长,出了这么大的杀人案,竟然说杀人犯学习很好,不能干这事,这纯属意外,学习好就不会杀人了吗,学生都知道这个孩子被霸凌的事,还被关小黑屋,老师校长却选择装聋作哑!一定要查,引用电影第20条的话,法律是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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