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任钢建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4年3月2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任钢建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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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任钢建利用担任贵阳金筑大学党委书记,贵州大学党委副书记,贵州大学花溪校园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项目推进办公室主任,贵州大学正厅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资金拨付、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3年至2021年,任钢建直接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9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任钢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任钢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任钢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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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8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瑰利用担任铜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原铜仁地区、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张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张鹏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鹏利用担任贵州省原建设厅副厅长,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黔西南中院、贵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