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论点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初一学生遭3名同学杀害并埋尸的新闻,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部分家长在愤怒之余,表达了严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强烈意愿,并声称支持孩子在遭遇霸凌时“打回去”。这种以暴制暴的教育方式存在怎样的问题和隐患?我们有能否通过良好的亲子沟通、科学的自卫方法,将暴力霸凌扼杀在摇篮里呢?

大众声音

对于这起案件,网友们纷纷发声,强烈要求严惩凶手。他们认为,无论年龄大小,使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一些身为父母的网友更是在网络上直言不讳地表示:“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将直接决定我们今后如何教育孩子。最让我们担忧的是,即使我们努力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让他成为善良、正义的人,但如果其他孩子没有得到正确的教育,那么善良和正义就可能无法战胜邪恶。”“我宁愿在监狱里看你改过自新,也不愿在坟墓前绝望。”这些言论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点赞。

律师观点:“同态复仇”可能引发更多社会问题

吴飞:第十届全国律协未保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渝中区刑专委副主任。

“同态复仇”是古代氏族部落斗争的衍生品,以现在的目光 看具有原始 性、落后性、残忍性,是不正确的。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态复仇”的观念与现代刑法理论的核心价值相冲突。现代刑法理论强调人道主义、预防犯罪和罪犯再社会化。刑罚不再仅仅是对犯罪者的报复,更重要的是预防其他人的犯罪,并尽力将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同态复仇”的观念仅着眼于报复,无视罪犯的改造和社会再适应的重要性,因而与现代刑法理论背道而驰。

与此同时,“同态复仇”的实施成本过高,可能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是刑罚的重要目标之一。如果“同态复仇”成为常态,会导致复仇之风不断升级,引发更多的暴力和仇恨。刑罚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更是要教育和感化罪犯,并警示其他人不要犯罪。

“同态复仇”可能激起更大的愤怒,使罪犯难以被教化和改造,丧失再社会化的机会。对于遭受霸凌的孩子,不应该采取亡羊补牢的态度。因而从一开始,父母就应该和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让孩子在遭遇霸凌等不公时能第一时间向父母、师长求助,而不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最终以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悲剧收场。

遭遇校园暴力该怎么办?

孩子应该:

1.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2.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尽量不激怒对方

3.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不要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4.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寻求老师的帮助,必要时可报警求助。

家长应该:

1.稳定孩子的情绪,理解和同情孩子。无条件地陪伴孩子,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2.注意孩子的行为和心理,如果孩子在心理上出现害怕上学、害怕出门、交友焦虑等情况,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第一时间和学校沟通,保持理智,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孩子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编辑:高原

本文选自《时代信报·新家长》1452期《面对校园暴力,该不该以暴制暴》

声明: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转载或引用本公众号原创稿件请标明完整来源:时代信报·新家长。本公众号转载之文图及音像稿件,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新家长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