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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持农业发展

政府配套给予相关涉农补贴

有不法分子

竟把注意打到这类补贴上

简要案情

被告人李某系多家涉农合作社的实际控制人,其以合作社的名义,通过虚造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材料,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骗取涉农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194万余元,将骗取的钱款用于自己就医、偿还所欠他人债务及日常开支等。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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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造事实,骗取国家补贴,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可从宽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李某退赔补贴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文 字 |沈敏伟

责任编辑 | 何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