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三个13岁初中生杀害与他们同龄的学生已震惊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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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各种声讨、谴责都指向了杀人的三个学生、他们的家长、学校以及凡有少年伤人事件必遭诟病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说三个学生天生是杀人恶魔转世有点夸张,但他们所做的一切远超这个年龄段学生所具有的邪恶和魔性。

比如,有预谋的前后挖坑2次;比如,面对警察讯问的镇定从容;比如:杀人手段的血腥与残忍等。人们纷纷从学校、家庭找原因,查找他们行凶作恶的原因,比如杀人学生的家长在事发时对自家孩子的袒护,拒不配合警察的敲门问讯,两个多小时才开门,声称之所以不开门是怕吓着自家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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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他们为自家孩子开脱说这是意外、他们孩子年龄不足14岁,言外之意路人皆知。所有这些等,充分说明家长本身有问题,是非界线模糊、没有起码为人底线,才生就这样三个败类!

又比如学校在事发后,拿出孩子的成绩说事,说其中一名杀人学生成绩在班级很靠前,根本看不出这是个坏学生;比如学校也声称这是意外,三个杀人学生平时和被害人常在一起玩,看似关系很好,根本看不出有霸凌的迹象,还煞有介事的对外公布了他们一起玩耍的视频截图。在学校眼里,成绩好就是好学生,在一起玩就等于关系好,为择除自已的责任,与那些学生家长在是非不分上有一拼!

再比如近年因学生霸凌、杀人被推向风口浪尖的《未成年保护法》,其中相关未满14岁学生杀人不作死刑判决已被批的体无完肤。杀人只分故意和误杀,只有被迫和蓄谋。对误杀者,可以给机会,但对故意杀人却不能以年龄大小来定罪。因为人性的恶在低幼年龄显现的如此残忍和可怕,不值得被原谅!同样,对于因为被某种威胁和危害奋起反抗而杀人,具有一定的正当防卫性质,可以不判刑或死刑,而对那些主观恶性蓄意杀人,其动机出于某种利益或恶意,故意侵犯剥夺别人的生命,无论如何不可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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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就是对逝者及其亲人极大的不公!这些指责、甚至谩骂,有些言辞可能过于激烈,说得都是事实,彰显了当代社会对类似校园霸凌的基本态度和底线,是社会道德底线最后一道屏障。也是这个社会众生赖以生存的基石。人们的出发点,非常朴素,无非是惩恶扬善,捍卫这个社会起码的生存环境,保卫别人,也是保护自己。这都是正义、正确的声音,都可以被接受,甚至被鼓励提倡。哪怕有点偏激也无可厚非。但是,在为正义发声同时,我们在反思为何近年来,类似事件有显著增长的同时,似乎都没涉及到更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这种事的发生单单是近十年,而不是以前!

传统伦理道德被逐渐打破和丢弃,整个社会价值观念的扭曲和颠倒,才是主要原因和祸根。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我反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