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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提高广大餐饮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燃气安全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管理意识,李家店乡市场监管所举办餐饮单位(个人)食品安全及燃气使用安全培训会议,餐饮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乡村厨师和部分使用燃气的经营户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乡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围绕餐饮经营企业燃气安全手册进行现场讲解,要求经营户购买具有生产企业和地址、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的燃气具,且应有熄火保护装置,使用场所应通风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报废的钢瓶。严禁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气瓶与灶具之间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软管上禁止使用“三通”接头。营业前,要进行安全检查,营业结束后,要关闭所有燃气设备阀门和燃气器具开关。要不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必须建立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的应急预案处置措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同时,结合前期对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的结果,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要求,从餐饮单位资质、人员健康管理、索票索证、原料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互联网+明厨亮灶”及“陇上食安”APP运转等方面进行了安全知识讲解。并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排查整改,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会后,餐饮单位(个人)负责人观看了燃气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燃气典型事故案例及餐饮经营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及燃气使用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置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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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会议的召开,有助于提高餐饮单位(个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为保障食品安全和燃气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希望各餐饮单位能够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来源:李店乡市场监管所

图文:杨紫玲

核稿:郭 玮

审签:李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