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们的机器停下来,不要砍我们的树!”

“明明是我们种的,我们养的,凭什么阻挠我们?

近日,苍梧县某村原本寂静的山林中充斥着争吵声,两方村民互不相让,冲突一触即发。

当天,争执不下的村民来到苍梧县人民法院岭脚人民法庭,七嘴八舌地描述中还夹着不断地争吵。

在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区,易金玉法官坐在村民中间,给他们端上了一杯热腾腾的六堡茶,耐心安抚好大家情绪,让双方最了解事情来龙去脉的村民代表详细讲述。

原来,原告陈某昌等七人与第三方甲村民小组全体户主多年前共同签订了《山地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共同承包经营属于甲组所有的山地进行林木种植。但到了2023年6月,乙村民小组的周某文等19户村民却出来说陈某昌等人当年承包土地中有一部分属于他们甲组与乙组共同所有,发包、种植并没有取得他们同意,因此他们不同意林业部门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多次召集村民拦路、阻挠砍伐。经过多方、多次协商,两方村民仍互不相让,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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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仍未解决,240亩林木却要等不及了。经13年的养育成长,林木早已成熟,到了砍伐的树龄,采伐迫在眉睫。

易金玉深知案子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不仅消耗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容易让双方矛盾加深,若能顺利调解必然是最优的方法。在明确各方矛盾争议点后,她“对症”施策,积极与原、被告和第三方多次沟通协调,并在各方的共同参与下,不断提出各种解决方案以供参考,努力追求最佳解决方案。

“争执不休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在众人逐渐冷静思考中,易金玉向大家介绍了“六尺巷”的典故,“远亲不如近邻,大家都是邻里乡亲,和气才是最重要的。”

法理结合情理,在法官的耐心劝导、释法明理下,村民们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原告方支付自承包至今的租金三万多元,被告方不再阻碍其砍伐林木,第三方也表示同意不再阻碍原告砍伐林木。三方握手言和,初来时的剑拔弩张早已灰飞烟灭,矛盾自此化解。

文字:周世泽 谭雨茜

图片:周世泽

编辑:韦钊丽

校对:韦钊丽

审核:李晖萍 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