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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未更新,此号可作自说自话处。

邯郸少年惨死,网络民怨沸腾,很多人要求对三个未成年凶手处以极刑。

我不是麻木的人。我也说不出“枪毙他们”这样的话。

我有点好奇,这种“评论区愤怒”是否完全等于对受害者的悲悯。还是包含了其它成分。

看到一个博主发了一个上万群众在村里聚集的视频,配上邯郸少年惨死的相关文字,好像当地人在聚众请愿。网友们信以为真,在评论区群情激昂。但其实那只是福建地区一个风俗聚会视频。博主移花接木搞了点流量。

人类有没有如此在乎陌生人,是一个问题。中国人有没有如此在乎陌生人,这是个问题。比关心陌生人更容易的是关心公共利益,比关心公共利益更容易的是关心自身利益,比关心自身利益更容易的是搞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但这个对很多人来说也很难。

很多人比死者家属更愤怒。这不容易理解。

愤怒有时候不完全等同于悲悯,而等同于在正义的基础上做安全的发泄。我甚至觉得这种情绪虽出于人道,但不完全归于人道。

法律层面的讨论当然有其重要意义,而这些复杂的、激昂的网络情绪推动了法律层面的讨论。我可以正向理解这些情绪的作用。

但这两天流行的“法不能向不法低头”这句话应该用错了语境。

我关心司法部门如何对待这起案件。也关心这四个孩子各自经历了什么样的人生。这件事发生在留守儿童身上是不是一种巧合。留守儿童现象是不是所谓人口红利背后的血债。又是什么东西催熟了孩子以及催熟了孩子身上的恶。

朋友圈一大哥说:悲悯之后,不要把正义简化为对恶魔的简单公审。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