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廉洁四川“以案为镜”栏目披露一则“蝇贪蚁腐”案件,看落马干部如何从拆迁“专家”到“硕鼠”,在贪欲中沉沦终被抓。
高飞,男,汉族,1976年3月生,四川仁寿人,1994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仁寿县房管局征收补偿股股长、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2022年6月,高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仁寿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9月,高飞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2年12月,高飞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我愧对组织,愧对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人。”“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光毁了自己,更是把整个家都毁了。”留置室内,眉山市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高飞回顾自己的堕落之路,后悔不已。
从拆迁“专家”到“硕鼠”
高飞出生于仁寿县一个干部家庭,自小家境优渥。1998年8月,高飞从部队退伍转业到仁寿县,先后在县财政局、县房管局等单位工作。特别是在房管局工作期间,高飞因熟悉并掌握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善于做群众工作,一度成为领导和同事心中的拆迁“专家”。
“第一次‘收礼’时未能断然拒绝,后来就随波逐流了。从小额的‘人情往来’,到大额的‘事后感谢’,再到后来有些‘事前相托’的也敢收了……”高飞觉得这个社会就是个“人情”社会,大家又都是“兄弟伙”,帮个小忙也没什么。高飞性格外向、为人豪爽,喜交朋友,且乐于帮朋友一些“小忙”,身边朋友都称赞高飞“耿直”“讲义气”。
殊不知,人情猛于虎,专吃贪财人。2016年初,高飞任县房管局征收补偿股股长。在某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中,远房亲戚张某找到高飞,希望其能帮忙协调社区允许就近临时堆放建渣。高飞欣然答应,事情办成后,张某为感谢高飞的帮助,主动奉上2万元红包。这是高飞收受的第一个红包,他坦言:“最初也有过犹豫和忐忑,但在张某的软磨硬泡和自身侥幸心理的双重推动下,还是将这笔钱收入囊中。”
主动与拆迁户来往捞钱
底线一旦突破,便如决堤的洪水,泛滥成灾。2019年,仁寿县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成立。高飞被委以重任,负责文林镇棚户区改造拆除项目相关事宜。张某再次找到高飞,请求帮忙拿到该项目,并承诺事成后必有所表示。考虑到张某之前出手大方且很会“来事”,高飞便向张某提前透露了项目公开招标价格、招标代理公司等细节,并建议其适当降低竞标价格、找代理公司活动以利于中标,此外高飞还利用担任评标专家组成员之机在竞标打分中故意偏袒。有了高飞的“指点”,张某的公司顺利中标。项目完工后,张某分两次送给高飞人民币68万元以表心意。
“这钱来得很容易”,巨额收益让高飞找到了致富的“捷径”,灯红酒绿的奢靡生活也让其在贪欲的“深渊”中逐渐沉沦。然而工程项目不是随时都有,与其“等客上门”,不如“主动出击”。高飞瞄准拆迁过程中的巨大“利益”,主动与拆迁户“朋友”来往,力求在“互惠互利”中伺机捞钱。
2019年底,高飞在负责某棚户区改造时,主动找到拆迁户何某,表示可帮助其提高拆迁补助,但需要拿出100万元用来打点关系。再三权衡之后,何某欣然同意。于是,高飞通过虚增房屋面积的方式,“帮助”何某骗取拆迁补助资金150余万元。事后,高飞从中分得96万元“好处费”。
害怕被抓不敢看警示教育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审查调查,2019年至2022年,高飞在负责仁寿县文林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期间,为相关工程老板、拆迁户在项目获取、提高补偿款、拆迁范围确定等方面提供帮助,疯狂收取“感谢费”10余笔,总金额高达265万元。用公权换取私利,高飞已然驾轻就熟,浑然不知自己早已深陷犯罪的泥沼,无法自拔。
“走上这条路后,总有一天会露出尾巴来。我感到后怕,不敢看警示教育片,不敢看新闻,整夜整夜地失眠。”高飞回忆说,当反腐利剑刺破他的幻想时,高飞为自己编织的美梦也随之破碎。2022年6月,多番挣扎后的高飞,选择了向组织主动坦白。
“不敢去面对父母,特别是子女,我一个人的错,毁了上毁了下……”失去自由之后,高飞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家人带来多么大的伤害,但终究是覆水难收,只能在忏悔书中反复表达对亲人的愧疚。(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