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孩子的自尊心也很强,作为小学生,最害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我告诉老师去”。
近日,南京12岁男孩被文具店老板当成小偷,老板要求他写检讨、交罚款,还扬言要告诉老师,这让小勇内心压力很大,如果真的告诉老师了,那他以后在同学们面前就抬不起头了。他一时想不开就从29楼跳下,当场身亡,真是太惨了。
12岁男孩小勇就读于南京雨花台区板桥小学六年级,马上就要升初中了,家里人对他寄予很高的希望,小勇平时也很懂事听话乖巧,还很热爱学习。父母和爷爷奶奶都很疼爱他。
3月15日那天,小勇想到学校对面的文具店逛逛,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文具,他当时逛了一圈就走了,估计是没有自己看中的文具,或者是兜里没有钱买。
然而,当他准备跨出店门时,却被店老板拦下来了:“你先别走,我刚才看你好像偷了东西,等我查看一下”,可能是这家店经常被这附近的小学生偷文具,店老板已经心里有些怨气,这次刚好又碰到一个“小偷”,因此他决定严格处理,不纵容他们。
店老板盘点了一下店里的文具,发现少了一样东西,就更加确定小勇是小偷了,于是他不放小勇走,要让他打电话叫家长来补交文具钱,小勇没办法,只好打电话叫妈妈马上过来一趟。
听闻儿子偷了东西,小勇妈妈心急火燎地赶紧来到文具店交了钱,本以为事情就算完了,没想到店老板非常较真,他不仅让家长补交了文具钱,而且还要罚款,还要写检讨,甚至还要把这事告诉学校老师。
小勇和妈妈一听急了,“儿子是小偷”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以后孩子在同学面前都抬不起头,自尊心也会被践踏,形象也会变负面,作为家长,脸上也没有光。
因此,孩子妈妈眼含泪水苦苦哀求店老板:“老板,我们已经补交了文具钱,我看就算了吧,您就放过我们吧,孩子还小,你这有事要罚款、又是写检讨、又是告老师的,对孩子的身心不好,你这是要逼死我们啊……”
但是店老板依然不依不饶,他觉得: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子不教,父之过,此时不教育,以后还得了?因此他咄咄逼人,非要对方按照他说的做。
当天回到家之后,孩子闷闷不乐、心事重重,“妈妈,我没有偷东西,我是被冤枉的。”小勇告诉妈妈,自己感到很委屈。小勇妈妈也觉得自家孩子平时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可是店老板非说店里有监控,证据确凿。
小勇想到自己不仅被冤枉当成小偷,毁了清白,还要被老板告诉老师,他的心理压力很大,越想越绝望的小勇就做了傻事,第二天,3月16日,小勇突然从自家29楼跳下去,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是承受不住太大的压力。
孩子想不开突然跳楼身亡,孩子妈妈快要疯了,事发当天,她早就求店老板不要逼人太甚,现在把自家好孩子活生生逼死了,痛不欲生的她,和众亲属带着孩子的照片,来到那家文具店门口,要讨个说法。
店老板也被吓坏了,他万万没想到,这孩子心理如此脆弱,说两句就要去跳楼,这下闹出人命来了,本来想开店多挣点钱,现在估计要赔个倾家荡产了,这店是没法开了,搞不好要吃官司,想到这里,他的额头都冒出了冷汗。
此时的店老板悔不当初,他无比后悔对孩子和家长那么苛刻,不过是几十块钱的文具而已,不管怎么样,闹出这么大的事,不是他所预料到的。
目前,这件事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孩子有没有偷东西,暂时还不知道,现在这家文具店已经是关门了,有网友说:老板过份了,不要这么逼未成年人,要懂得保护未成年人,家长己补钱了,你说还要告诉老师,孩子他不要面子的吗?何苦为难一条小生命。
有的说:文具店老板间接逼死了孩子,就算真偷了,小孩母亲已经把钱补上了。警告孩子下次别再犯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写检讨,还要公布到学校去?
有人说:如果监控是假的,赔偿200万左右,有监控会少很多,没有监控就是诽谤捏造事实,是犯罪,即使孩子有错,文具店老板的做法也会让他良心一生不得安宁!
一位朋友说起小时候的亲身经历: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被工作人员搜口袋,回家后委屈地跟父母说了,父母过去大闹一场,相关人员道歉,记忆犹新,受到不公正对待就要勇敢说出来。
一位曾经开过文具店的朋友说:我以前开文具店时,也碰到有很多拿文具不给钱的、把文具损坏的、还有没给钱拿回家,被家长发现后给送回来的,我从来都没呵斥过一次学生,更别说找老师,家长了。
为这位朋友的做法点赞,一般文具价格都不贵,像这样大度的也不多,俗话说得好“窃书不算偷”,格局这么大、这么会做人的老板,必定是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那位逼死孩子的文具店老板,罚款有可能只是想让孩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是他不知道,商家是没有执法权的,没有权利罚款,如果真的要罚款,应该让派出所去解决。
小编想要说:店家做法欠妥,不管孩子有没有偷,都不应该咄咄逼人,人性之恶何至于斯!文具的价值大过孩子的生命?还是声誉?得饶人处且饶人!就算孩子做错了事,也得要给他改正的机会啊!孩子虽然小,但也是有自尊心的,孩子内心脆弱,就不要逼太紧。
这是一起悲剧,孩子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店主过于强势的性格,也给自己带来了天大的后果,或许一辈子都逃不过此事的阴影!做人,一定要善良、要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