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西藏教育考试院官方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名的通知》,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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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联系西藏教育考试院,解读该规定。

《通知》显示,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

本通知所称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是指招商引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和每名原始股东。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名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在藏首次实际缴纳投资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5年内不得撤资、撤股

招商引资企业须在藏注册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在藏纳税,连续5年以上吸纳西藏户籍人员就业每年保持在5人以上。

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应具有西藏户籍3年以上、西藏高中阶段学籍1年(高三年级)以上且在藏实际就读。

《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的子女可以转学,并至少于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开学前办理,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转学条件。

此外,《通知》规定了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严格审核报名资格的要求。

3月19日下午,西藏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向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表示,文件属实,满足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投资经营者就按照文件执行,实行“3+1+1”政策,即户籍三年以上,西藏高中阶段学籍一年,实际就读一年

高中阶段的学籍和实际就读的一年是否有强制要求哪一年级?

工作人员表示,“按文件字面意思来,具体没做界定,前提是符合招商引资(条件)。”

记者查阅西藏自治区2023年高考招生规定,其中要求,除在藏干部、职工子女外,户籍从外省(区、市)迁入我区的,须具有西藏户籍3年以上(2020年7月31日前迁入)、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学籍3年(含3年,具有高一至高三完整学籍档案)以上、西藏所属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3年(含3年,高一至高三6个学期连续实际就读)以上。

来 源: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