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2024年“首季惠购约惠大名”
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做好扩大国内需求工作,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提升居民消费品质,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我县2月20日-3月5日举办了汽车专项促消费,取得较好成效。根据市通知要求,我县将举办2024年“首季惠购约惠大名”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有效落实邯郸市委、市政府以及我县县委、县政府要求,抓好抓实全县促消费工作,全县将于3月19日至3月31日,通过与百度合作搭建的“大名惠生活”、“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举办2024年“首季惠购约惠大名”促消费活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节日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线上通过“大名惠生活”、“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对在大名县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单位(名单附后)消费者,发放优惠券;线下对在大名县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汽车经销商(名单附后)消费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发放加油卡或购物卡补贴。
活动期间促销专项资金如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即时终止。补贴活动结束后,补贴额度仍未用完部分,计入下次促消费专项资金。
三、资金来源
促消费资金90万元额度,其中:市促消费奖励资金30万元额度(用于线上促消费发放优惠券),县财政专项补贴资金60万元额度(用于线下汽车促消费)。
四、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线上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3月31日,每日10:00 限额发放消费券,有效期3天,最后核销日期为2024年4月2日(活动期内未核销券回归券池继续发放至发完即止);线下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3月31日。
2.补贴方式。通过电子消费券、赠送加油卡或购物卡等方式补贴。
3.领取补贴要求。
消费券: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名单附后)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消费者展示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二维码,商家扫描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使用后的消费券标记商家信息。
加油卡或购物卡:消费者在大名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自主购置汽车,提供有关材料,经汽车经销商审核盖章,在县商务局领取加油卡或购物卡。
4.领取方式。
(1)商家。
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中的注册地在本县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均可获得本次活动的参与权。
(2)消费者。
①通过“大名惠生活”或“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领取大名县区域专属消费券(种类包含商超、珠宝等消费券)。
可通过百度APP搜索“大名惠生活”智能小程序领取,或百度APP搜索“幸福邯郸欢乐购”,在“大名惠生活”或在“大名县专区”领取。
②参与以线上推广、线下促销形式举办的汽车促销活动油卡或购物开兑付方式。活动按照先购先得的方式予以补贴,以补贴额度用完或活动最后时间为结束时间。
一是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自主购置汽车(限7座及以下家用轿车,非营运皮卡)。每购1辆10万元(含)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购物卡或加油卡;每购1辆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的新车,补贴4000元购物卡或加油卡;每购1辆20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购物卡或加油卡。
二是消费者购置汽车后,向所购汽车的销售方(4S店)提供如下购车证明材料: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活动期间新购汽车购车发票(复印件);新购汽车的购车合同(复印件);申领补贴表;其他材料。
三是购车证明材料须经汽车销售企业(4S店)进行初审,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是县商务局对初审合格的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以赠送加油卡或购物卡等形式向购车人兑付补贴。参与活动的加油站、商超企业需要符合限上贸易单位标准选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报道。要重视活动的舆论引导工作、提前制定方案,狠抓督促落实;县宣传部门要整合各类传统、新媒体资源,对活动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报道,引导科学健康消费理念,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称心的消费氛围,形成全面促进消费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加强资金监管。市、县级拨付的资金为专项资金,要专项用于促消费工作,不得用于列支工作经费,要规范程序,严格监管,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资金用途,不得用于与该项资金使用方向不符的任何项目支出,县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活动总结。要认真做好经验梳理和活动总结,提炼好的做法,量化活动成效,县商务部门要2024年4月中旬前,对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商务部门报送本次消费促进活动情况。
附件1:大名县促消费活动商家名单
附件2:商家承诺书
附件3:购车人承诺书
附件4:购车补贴申请表
大名县商务局
2024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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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媒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