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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个人安全、家庭幸福、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增加,交通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增加。数据显示,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占此类事故死亡总数的80%以上,戴好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事故伤亡率。为了您和家人的人身安全,灵台公安郑重倡议:

1.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时全程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重文明礼让,不超速行驶,不逆行抢行,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违法载人载物,不私自加装遮阳棚、遮阳伞或改装车辆。

2.外卖、快递等行业企业要加强内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外卖员、快递员驾驶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时安全头盔全覆盖。

3.从安全性考虑,建议选择浅色安全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视线识别及未经国家CCC认证的头盔。

4.要提升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须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靠右行驶。停放时须在规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关爱生命,从“头”做起。戴好安全头盔,祝您平安幸福!

灵台县公安局

2024年3月18日

来源:灵台公安公众号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徐 娜

编审:马文军

审核:杨彦东 刘 娜

投稿邮箱 ltxrmtzx_bf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