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这件事情有点匪夷所思,首先一位男子怎么会让一只流浪猫给绊倒?其次为什么又让这只猫的投喂者赔付了那么多钱呢?不过了解了此事的前因后果,各位朋友大概就明白了。
这件事情发生在2023年4月份的某一天,只不过是在最近几天才被某裁判文书网披露。这一天吴某所在的单位组织,和几位同事去上海闵行区某羽毛球馆打球,可能当时包括吴某在内的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场馆内有一只流浪猫。
吴某打球时,起身扣杀落地时正好踩在那只流浪猫的身上,导致自己受了伤。事后送到医院检查,才发现非常的严重。吴某身上一共有两处骨折,分别是右双踝骨折和右腓骨骨折。
吴某怎么都想不到自己打个羽毛球,居然把自己给弄骨折了,于是一气之下将羽毛球馆和饲养这只猫的肖某给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自己医疗、交通、护理等各项费用共计35万元。
吴某的说法有理有据,羽毛球馆作为经营性场馆,在安全措施方面出现严重失误,而肖某作为猫的饲养者,没有管理好宠物,也应该负相应的责任。羽毛球馆方面称,吴某的对羽毛球馆的诉讼表示质疑,首先猫特别灵敏,轻易碰不到;而且对吴某伤情也表示怀疑。
肖某则称,那只流浪猫并不是自己所饲养,只是在自己工作期间对这只猫进行投喂,而且事发的时候自己并不在现场,因此自己不需要负责任。但是球馆内的其他工作人员却说,这只猫确实是肖某在2022年8月份收养的一只猫,取名“土豆”,也就是说可以证明肖某就是这只猫的饲养者。事发后肖某已经离职。
最后法院判决,肖某赔付吴某24万元;羽毛球馆方面由于在安全方面出现了疏漏,也应对吴某进行补偿。有意思的是,网友的评论特别有争议,有些网友认为这个判罚合情合理;而有些网友则认为肖某养猫不对,但是羽毛球馆的老板不应该同意他养猫,出了问题却把责任全都推给员工,有点不近人情。
总之,公共场所就不该饲养宠物,说到底肖某如果把猫养在家里,或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意外情况。所以这也是一个教训,希望一些工作人员引以为戒,不要再出现类似的事情。对此,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