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实现财政收入3059.6亿,同比增长3.8%,位列全国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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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量来看,共有1个城市超过5百亿,2个城市处在3百亿级,3个城市处在2百亿级,3个城市处在1百亿级,2个城市不足1百亿。上限为南昌的500.2亿,下限为景德镇的90.3亿。

从增速来看,共有8个城市超过3.8%,1个城市等于3.8%,2个城市低于3.8%。上限为南昌的9.3%,下限为景德镇的-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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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增量来看,南昌以42.5亿位列全省第一,上饶以19.78亿位列全省第二,九江以19亿位列全省第三,吉安以13.96亿位列全省第四,赣州以13.53亿位列全省第五,宜春以12.5亿位列全省第六,鹰潭以8.28亿位列全省第七,抚州以5.18亿位列全省第八,萍乡以5.1亿位列全省第九,新余以2.7亿位列全省第十,景德镇以-3.7亿位列全省第十一。

南昌为江西省省会、Ⅰ型大城市、二线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总面积719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53.81万,2023年实现财政收入500.2亿,同比增长9.3%,位列全省第一。

九江为中等城市、三线城市,总面积19084.61平方千米,住人口453.61万,2023年实现财政收入322.4亿,同比增长6.3%,位列全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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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为Ⅱ型大城市、三线城市,总面积39379.6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898.81万,2023年实现财政收入319.59亿,同比增长4.4%,位列全省第三。

处在第三梯队的是宜春、上饶、吉安,财政收入分别为290亿、270.68亿、204.83亿,增速分别12.5%、7.9%、7.3%。

处在第四梯队的是抚州、萍乡、鹰潭,财政收入分别为141.6亿、112.2亿、108.56亿,增速分别为3.8%、4.8%、8.3%。

处在第五梯队的是新余、景德镇,财政收入分别为91.6亿、90.3亿,增速分别为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