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广东省医保局官网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第九批国家集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4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次国家集采共涉及41种药品,涉及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麻醉药等多种治疗领域,中选结果平均降幅58%,有效减轻了患者负担。本次集采共有2160余家医疗机构参与报量,约定采购量总量约1.5亿(片/粒/袋/支)。

上述《通知》指出,此次集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4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对于超出协议采购量的,要求企业继续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本次集采新纳入医保目录的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注射用磷酸特地唑胺、拉考沙胺口服溶液3个品种,相关中选企业主动提前执行集采中选价格的,其正式的采购协议期可与第九批集采同步执行,正式执行采购协议期之前的采购量不计入约定采购量。

采写:南都记者 伍月明 通讯员 粤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