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3名初中生涉杀人被刑拘,根据南方日报的报道,有一个细节,被害人初一学生王某,是3月10日失联。然后家属就去寻找,先问了班主任,了解到同桌的张某,还有班里的马某和李某,他们经常和王某玩,家属来到北高村马某家,据马某的爷爷回忆,马某称没有见到王某。再去问张某和李某,回答也是一样。这个是第一个3人涉嫌串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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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家属报警了,民警调取了监控,看到3人是和王某一起,家属再去找3人,3人才改口,都说王某被一个小矮个带走了。家属又把寻找目标转到“小矮个”身上。那肯定没有结果的。这个是3人的第二个涉嫌串供行为。

直到被害学生王某的爸爸从外地回到邯郸,补办了儿子的手机卡,才找到儿子给3人中的张某发了191元红包的线索,这个时候和办案民警一起来到学校找张某、马某和李某。才有人承认王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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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3人被刑拘了,还能攻守同盟吗?

各位不要低估了刑警的专业技能,特别是多人作案的,单独分开录口供,没有了犯意的联络,在攻心策略下,各自都想催利避害,是否只有3人,是否只有涉及该案。很快就水落石出。

3人的刑责

按刑法18岁以下不判死刑,他们会免死。我们国家是193个联合国成员里面那57个仍保留死刑的国家,所以我们在严厉惩处恶性犯罪方面,没得说了。但3人的活罪还是会有,看3人作案的分工及情节,最重的可判决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