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子文

民进党政府的“陆委会主委”邱太三提到“不排除用金门协议的方式处理。”金门撞船案这个案子从2月14日发生到现在,已经超过一个月了。但是在台湾的民进党政府不愿意妥善处理,甚至刻意在做一些政治操作。目前这件案子是一个停滞的状态,两岸双方之前在金门曾经谈了15次之多,但是并没有谈出一个结论,对于善后的处理也没有达成共识。不过最近这一两天民进党政府的“陆委会主委”邱太三,他终于说出不排除用“金门协议”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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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所说的用“金门协议”的模式来处理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是“金门协议”?其实“金门协议”是1990年代的产物。其实,两岸当初会签订“金门协议”主要是因为1990年七八月的时候发生了“闽平渔事件”。当时两岸双方在金门签订了这个“金门协议”,它主要是两岸的红十字会以非官方组织的身份来处理两岸有关罪犯,或者刑事嫌疑犯的相互遣返合作事宜。所以“金门协议”是有很明确的适用目的,主要是在这些人犯的遣返。那邱太三所说的用“金门协议”的模式来处理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最早大陆方面所提出的两岸由红十字会来会谈。

民进党的官员和大陆红十字会谈判,是否是一种政治操作?“金门协议”的精神就是两岸都是由非官方组织的红十字会来互相的接洽,这一次金门撞船案一开始民进党就是直接要用官方组织来谈,直接派出“海巡署”“海洋委员会”“陆委会”这些官员来和大陆方面派来的代表谈。但是大陆方面派来的就是红十字会,所以这样子用官来对民的方式,民进党就是在做一种政治操作。当然大陆方面并不同意这样子的做法,终于现在民进党政府面对了僵局也遭受了包含台湾舆论在内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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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见风转舵,现在才提出用“金门协议”的模式来处理。如果事情不尽早处理,蔡英文也即将卸任,一直拖到赖清德上任还处理不完的话整个情况对于民进党来说并不有利。所以邱太三终于脱口说出,可以考虑用“金门协议”的模式来处理。那这个不就本该是在2月的时候就直接做就好了的吗?当初金门在地人士也曾经提过在陈水扁执政的年代也曾经发生过大陆渔船在金门海域被碰撞翻船,当年也是由两岸的红十字会来协谈后续的善后处理事宜,不过那时民进党就一直不愿意所以才拖了一个多月。到现在大概是发现苗头不对,所以民进党要见风转舵了,是这样子吗?

“金门协议”是最后的转机,公开真相才是要点。如果真的能够从这个“金门协议”的精神来处理可能会有转机,但是如果还要在这边搞小手段的话从大陆罹难家属的角度来说,可能也不会再轻易地相信台湾方面所提出的一些善后方案。说到底这件事情最重要的就是真相,当时到底撞船案怎么发生?细节到底是什么?金门的海巡都没有讲清楚。金门的地检署也调查了半天不知道调查到哪里去,拖时间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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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心想实施就赶快剑及履及地去做。如果邱太三真的想按照1990年“金门协议”的精神采用两岸各自派出红十字会代表来处理的方式,那么就赶快去做,民进党政府不要说一套做一套。去年在金门的“二胆岛”也曾经发生台湾的军人一个上等兵逃兵,逃到厦门去的事件。就游泳过去在海上被大陆的海警救起来之后,安置在厦门而这名逃兵他说他不想回到台湾,结果就留在大陆一直到现在也一年多了。整件事情很离谱,事件发生时民进党的民意代表王定宇就曾经建议可以用“金门协议”来处理。但是,当时“大陆委员会主委”邱太三就拒绝了,所以都是民进党在搞。现在这个金门撞船案更是一个攸关人道的议题,如果民进党终于改变心意想要采取“金门协议”的精神,那就赶快剑及履及地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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