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安徽省宣城市发布的一则公告,让房产以旧换新的话题,再次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宣城市的做法确实有些与众不同。

宣城市在主城区划定范围内,面积小于144平方的房子以及车位均可以打包参加置换,置换的对象只能是指定的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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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换法就是,老房子的收购款分批支付,第一笔用做购买新房的首付,等贷款办下来后,再陆续支付后续收购款。

这里面有2个细节,一个就是老房子的收购价格不能高于购置新房及车位的总价,第二个必须要办理贷款。

而且公告中并未明确说明,第一笔用做购买新房的首付款比例到底是多少,猜测应该是国家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那么问题就来了,说明购买新房的贷款比例还是不低的。

其实宣城并不是首个推出房产以旧换新的城市,而且这个模式也不是宣城首创。早在去年6月份,江苏太仓市就推行过类似的宣城模式。

虽然宣城的房产以旧换新政策限制较多,报名依然非常踊跃,原计划只有100个名额,公告发出去4天后,报名人数就已经超过200人,说明房产以旧换新的市场还是很广阔的。

这里面深层次的原因就是,现在老城区的房子并不太好卖,而房产以旧换新,其实也是为了提高房产的流动性。

现在全国各地陆续有二三十个城市相继出台了房产以旧换新政策,这就意味着这波趋势将逐渐向全国蔓延。

我们关注的则是,荆州应该实施以旧换新吗?实施的哪种模式,老百姓更容易接受呢?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荆州的楼市交易遇冷,月均成交量已经下滑到500套左右。而另一方面则是老城区的一部分房子出现“有价无价”、“难以成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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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在去年下半年推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情况很火爆,第一批房源已被租赁一空。

结合这两个情况来看,荆州实施房产以旧换新,机会已经成熟了,对于加大房地产流通性,推动市场合理健康发展,肯定是非常有利的。

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是,到底哪种模式,老百姓更容易接受呢?除了宣城模式,还有一种模式是房企、中介和房主签订三方协议,由中介负责代卖老房子,老房子成交后,业主拿钱来购买新房。

这个模式表面上比较公平、实施起来容易,事实上在房产交易冷清的城市,这种模式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因为二手房很难卖出去,只有压低价格。

个人觉得“宣城模式”更适合荆州。

不过现在荆州也有自己的问题,那就是房地产开发区域过度集中在两个新区,而且改善性洋房的比例非常低。以旧换新的房主,恰恰又不是刚需,存在房产供需矛盾的问题。

所以,荆州一方面可以积极借鉴宣城经验,启动房产以旧换新小规模试点。同时还应该开发出更多适合以旧换新的楼盘,这样效果肯定会更好。

对于收购的老旧房产,依然可以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更广大的居民出租,吸引县市、村镇的孩子来城区就读,这样荆州的楼市才能更加活跃,城市也会更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