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好的30元车费,摩的司机居然变卦,强行向乘客索要300元,结果栽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城陵矶新港区派出所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违法行为人胡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4日,城陵矶新港区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先生报警,称其在辖区内被他人敲诈勒索。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现场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3月3日上午,刘先生在岳阳火车站与一摩的司机谈好,以30元的价格打摩的到临港新区某酒店。行驶途中,摩的司机谎称自己是吸毒人员,以此威胁敲诈刘先生,摩的费用改为300元,刘先生无奈,只能向其转账300元才得以脱身。

了解情况后,民警调取事发周边视频进行研判分析,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人的行踪。在固定好相关证据后,该所民警立即行动,经过几天的蹲守摸排,3月7日下午,在岳阳楼区某小区将胡某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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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胡某如实交代了其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据其交代,胡某平时在岳阳楼区务工,休息时间兼职跑一下摩的出租。案发当天,胡某某在岳阳火车站接上刘先生后,发现刘先生是个很老实的人,便心生歪念,想着在刘先生身上多敲点钱款。到了目的地后,胡某声称自己是吸毒人员,以此威胁敲诈刘先生要多出点路费,并自以为刘先生老实不会报警。

办案民警介绍,敲诈勒索违法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要挟、恫吓的方法,强行索取少量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胡某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违法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来源:岳阳云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