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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李英华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南环党组干〔2024〕10号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李英华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

李英华同志任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监控科科长,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3月15日

来源 | 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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