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亚楠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要求不得随意发布、转载、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臆想、编造谣言;对已发布和转载来源不明或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对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相关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的相关法律责任。

并鼓励广大网民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的网络谣言进行举报,鼓励广大网民广泛传播官方信息和正能量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举报线索经网信、公安部门采用查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但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人民日报记者 李亚楠

审签:韩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