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学生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在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北营村南侧的废弃蔬菜大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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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象12,13岁的3个初中生会一起去杀害另外一个同龄的同学。

如果3位初中生是已满12周岁,但还未满14周岁,因为是犯故意杀人、或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再加上有掩埋尸体情节,属于十分恶劣,若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就应当负刑事责任。

量刑方面,这个年龄段,因为是属于未满18周岁的,不会被判死刑。刑期会依法减轻处罚,应该会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同时还要看这3人,是否还有主从犯之分,主犯量刑重,从犯者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是已满16周岁的,不出奇的,有留级的情况就存在,那就按照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的,除非是情节较轻,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