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网信办等9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不仅提到,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对“医托”“号贩子”“黑救护”“黑护工”等行为进行整治,还将针对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健康体检、医学检验、互联网医疗等重点执业活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意见》还特别提到“规范民营医院发展”,而上述打击、整治内容也多涉及消费医疗领域,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强强联手,意味着民营医疗行业即将迎来一轮全方位的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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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动工作”

意味着什么?

本次《意见》由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十部门联合制定。

《意见》明确要加强医疗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建立联合监督执法工作清单,推进问题线索跨部门联合处置,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监督执法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形成行政-行政、行政-刑事、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充分联动。

行刑衔接,具体指的是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次《意见》还明确指出,准确把握行刑界限,明确移送标准,禁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情况发生。

今年以来,整治医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跨部门联动监督执法成为主基调。此次《意见》十部门强调协调,强化了公检法介入医疗监督的职责,尤其明确了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这意味着,卫健、药监、医保等部门今后在执法时,会有更多的司法机关介入,而不仅仅是罚款、吊销执照这样的行政处罚。显然,对于涉医涉药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大大增加了。

重点工作方向有哪些?

这是此次文件中的重点内容,也是行业最关注的内容,包括:

1.联合开展随机抽查。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中医药等部门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高效统筹监督执法资源,探索将医疗监督事项纳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可结合工作职责和监督需求,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发起联合随机抽查任务。

2.联合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中医药、药品监管等部门要结合医疗执业日常监督、举报投诉、社会关注热点等情况,针对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健康体检、医学检验、互联网医疗等重点执业活动,以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倒买倒卖出生医学证明或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3.规范民营医院发展。

各地要为民营医院提供公平的市场准入机制和经营环境,明确准入条件、管理规范和监督要求。落实对医疗机构的日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抽查,规范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依法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执业环境,促进民营医院守法经营、依法执业。

4.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将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医疗监督执法的常态工作,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对非法行医“查早查小”“露头就打”,要逐步完善跨地区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好异地两次行政处罚未能及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问题。及时通报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5.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广告和有害信息的行为。

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并向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年内不受理当事人广告审查申请;情节严重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办介绍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服务的虚假违法广告过程中,需查询相关信息的,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地方各级网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

6.严厉打击破坏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

地方各级公安、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要对医疗机构内及周边活动的“医托”“号贩子”“黑救护”“黑护工”情况以及涉医谣言和恶意炒作等进行摸排,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网上挂号系统安全防范,采取措施提升预警反制效能,不断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从事医疗咨询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将存在违法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各有关部门要对违法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明确执法联动工作手段

监管力度更严、更久、更彻底

《意见》鼓励创新赋能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共享,建设监督执法平台,通过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高医疗执业活动监督执法效能及水平,探索应用数据模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信用管理和结果应用。

“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数据共享互通,破除“信息孤岛”。”可以预见的是,联动执法工作开展后,医疗行业将会面对更严、更久且更彻底的监管力度,尤其是民营医疗领域。

民营医院,未来将走向何处?

事实上,民营医院的规范和监管已经开始大面积铺开。

今年2月,重庆市渝北区卫健委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五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在附件中附上了《规范民营医院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2024年1月—2024年6月,面向全区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及其从业人员,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外,甘肃省兰州市、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上海市长宁区、四川省广汉市、江西、湖南等多地发布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民营医院的名称使用、科室设置、人员执业资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技临床应用、药械管理、医疗服务费用管理、院感管理等。

从2001年国家放开医疗市场以来,我国的民营医院数量迎来了快速增长。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显示,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医院数量达到3.5万个,其中公立医院1.2万个,民营医院2.3万个。与2016年同期比较,我国民营医院数量在5年时间里增长了近50%。尽管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一直公立医院为主,社会办医为辅,但无论从规模还是增速来看,民营医院均已超过公立医院。

伴随数据增长的,是民营医院不断曝出的负面新闻。这些负面新闻,社会影响极大,不仅使得民众对民营医院的信任缺失,更损害了民营医疗行业的长远发展。

官方部门显然也意识到问题所在,2020年7月6日,国家卫健委在关于“加强民营医院监管建议”的答复中提到:“目前我国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良莠不齐,法律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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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中还总结民营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是部分民营医院存在办医理念偏差、办医定位不准、不注重医院内涵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导致医院的竞争力弱、发展困难。

二是部分民营医疗机构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包括超范围执业、违规使用医疗技术、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雇“医托”欺骗患者诱导消费,甚至有组织地骗保、要挟消费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群众对民营医院产生信任危机,影响了民营医院的整体形象。

三是医疗质量隐患。部分民营医院为控制成本,减少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配置,导致医院内部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不足,存在医疗质量安全隐患。

2020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自2020年8月起到2022年12月底在各级各类民营医院组织开展以“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为主题的三年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2022年4月,国家卫健委又印发了《开展2022年度全国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针对各级各类民营医院,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巡查行动。

一系列政策行动也表明,我国民营医疗已进入严监管时代。国家卫健委曾表示,针对民营医院发展“劣币驱逐良币”“良莠不齐”问题,目前初步形成高压打击态势。经过整治,民营医院违规问题在减少,但并没有彻底改善。

看见问题,解决问题。随着医疗市场的竞争加剧和监管政策的加强,民营医院发展的红利期这几年已经逐渐消失,正在逐渐回归拼技术、拼口碑的时期,部分不合规的民营医院也必然将被市场淘汰。而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民营医院整个行业将迎来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