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合山法院强势出击,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中涉案的2亩林地上的桉树进行砍伐、铲除,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合山市北泗镇某村的梁梅(化名)家庭名下有一块2亩林地,因家庭成员主要在外务工生活,便同意王芳(化名)家庭耕种。2020年梁梅欲收回其家庭名下林地自行耕种,遭到王芳拒绝,多次协商无果后梁梅于2023年将王芳诉至合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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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王芳清除涉案2亩林地上的桉树,并将该林地返还给原告梁梅。王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来宾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王芳拒不履行义务,经原告梁梅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期间,合山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芳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多次与其进行沟通,释法析理,希望王芳能自行清除涉案林地上的桉树。然而,被执行人王芳抵触情绪强烈,拒不履行。为保障申请人权益,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合山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行动开始前,合山法院向合山市林业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合山市林业局协助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认真研判执行风险点,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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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当天上午9时许,合山法院执行干警在副院长农于宁的带领下循着山路到达涉案林地,迅速拉起警戒线控制四周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并再次勘察现场,确认清除范围后施工队进场对涉案林地上的桉树进行清除。

下午三点,随着最后一棵树根被挖出并堆放到一旁,挖掘机停止了工作,长达六个多小时的执行落下帷幕,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在合山检察院、北泗镇政府、村委会代表及驻村工作队员见证和监督下进行,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涉案林地最终成功交还到申请人手中,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与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稿:程昭君

校对:潘晓丹

审核:农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