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释法析理,力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法院多措并举,帮劳动者追回血汗钱;法院“快执、速办”,为农民工重塑生活信心……聚焦群众“关键小事”,为民解决“急难愁盼”,北海市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更有力的执行措施、更温暖的便民举措 ,将生效法律文书的“白纸黑字”兑现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北海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民生案件1850件,执结1637件,执行到位金额3294万余元。其中,执结欠薪执行案件836件,执行到位金额1551万余元;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72件,执行到位金额679万余元,共涉及农民工401人;执结其他小标的执行案件13800件,执行到位金额6712万余元。全年共收到当事人送来锦旗22面。

刚柔并济“组合拳”破解被执行人拖延执行

侯某某雇请同村刘某某为其装建筑材料装修房屋,在施工过程中,刘某某在无安全设施的保护下用简易吊装设备调运材料时,不慎连人带机坠楼,身受重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某某家属一纸诉状将侯某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侯某某在法院的督促下仍选择逃避履行,与其家人三番五次以各种不正当理由阻止、拖延强制执行。

“逃避执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针对侯某某的行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出一套“刚性执法+柔性劝导”的组合拳,反复向侯某某及其家人释法说理,从情理上劝说刘某某是为其装修房屋才发生意外,家庭困难,请体谅刘某某家属的难处,同时向其阐明逃避执行对被执行人个人、家庭所产生的不利后果。

“法官,我们认识到错误了,一定积极履行义务。”最终,侯某某及其家人意识到已无法逃脱法律的追责,主动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快执、速办”为农民工重塑生活信心

韦某某在某项目工地车间4楼安装花纹钢板时,不慎踩空跌落至2楼受伤,造成二级伤残。后韦某某与工程承包方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最终对簿公堂。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韦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各项赔偿款共计2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却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该案的过程中,了解到韦某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如今因事故致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起居均需家人照顾,“工伤赔偿迟迟拿不到,日子真不知道怎么过下去。”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韦某某和家人陷入绝望。

“要用最短的时间将钱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执行法官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广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发现其名下银行存款可足额支付,并迅速采取了冻结扣划措施,将28万余元的赔偿款依法过付给韦某某,该案仅用6天执行完毕。“感谢法院帮我要回赔偿款,让一家人重拾生活信心。”韦某某激动的说道。

法院多措并举帮劳动者追回血汗钱

合浦县某茶饮店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李某工资1300元。李某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向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合浦县法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第一时间向合浦县某茶饮店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该茶饮店未主动履行义务,同时经查询发现该茶饮店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茶饮店是个体工商户,能否尝试执行经营者呢?”执行法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随即查询该茶饮店的经营者陈某某名下财产,发现其名下银行存款可足额支付,遂冻结并依法扣划13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与经营者的责任财产具有同一性,可直接执行经营者的财产。”执行法官说道。

忧民之所忧,解民之所急。北海市两级法院坚持民生无小事,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对小标的额案件做实做细工作,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执行中既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也能感受到司法的 “温度”。

来源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 童瑶、彭秋燕

编辑 | 童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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