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中国合伙人》里王阳有句台词:“千万别跟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据说引起了许多创业者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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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是因为合伙创业的利益纷争都差不多类似吧,因兄弟感情而起,又因利益纠葛而反目。

有人问,如何避坑?

作为一个经常与合伙纠纷打交道的专业律师,我见过许许多多的坑。

但我想说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想完全避坑是不太现实的,因为坑无处不在,只需要把握住战略层面的避坑指南就行了。

从大量真实的合伙纠纷案例基础上总结来看,注意以下几点是大概率可以避坑的:

1.找的合伙人应该是有契约精神的,信守承诺,该签约就签约,拒绝签约的最好不要合作,说不准说兄弟之间不用搞这些的合伙人就等着坑你呢。

2.不和不愿意、舍不得付出的人合伙,不论是资金还是劳务,都得投入,即便是有技术,多少也得投入,风险必须得共担,否则有利益的时候还好,有亏损的时候就想跑,早完得完蛋。

3.最好要共同经营,如果对方说你只管出钱不用管经营,那也最好不要做,因为做了的结果就是不管是亏损还是盈利都完全被对方掌控,拿你自己的钱去乱霍霍你都不知道,最终造成一堆麻烦。不要太考验人性,完全依赖于人品的生意是做不得的。

4.亲兄弟明算账,再好的合伙人都要有经常对账的习惯,最好有双方签字的对账记录,总之要养成事事留痕的合伙模式,以便最终可以进行合伙清算。当然,方式和方法可以灵便,高效,不必拘泥于固定某一种模式。

5.最好不要让一个人完全掌控财务的所有开支,要有分工有配合,还要定期接受监督,还是那句话,不要低估人性,不要把合伙的顺利寄托在合伙人的人品上,在利益面前任何人都是有可能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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