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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朱卓慧积极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在两级法院创建青少年维权岗5个、妇女儿童维权岗42个,参与审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350多件。与有关部门共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两级法院建立知识产权专业调解团队,引入调解员26名,高效化解系列商标侵权纠纷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主办的一件合同纠纷案入选2020年广西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所在民三庭获“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探索跨域治理,推动梧州中院与肇庆中院等8个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茂名中院等四家单位签订《云开山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区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积极推进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改革,2023年梧州中院在全区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因表现优秀,她先后获评为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近年来,唐娌主办了以钟某某为首的涉恶案、李某某非法采矿案、朱某某等人涉养老集资诈骗案、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等大要案。作为万秀区法院“阳光护苗”团队成员、梧州六中法治副校长、万秀区首批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她除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外,还积极参与“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少年模拟法庭”等各类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为孩子们播下法治的种子。

因工作成绩突出,她荣获万秀区勤廉榜样、万秀区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编写的案例入选全区法院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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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黄秋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其审判团队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2020年至2023年3月,她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339件,审结1309件,结案率97.76%,调撤率53.63%,服判息诉率94.38%,且上诉案件无因错误被改判和被发回重审,无申诉信访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期间她审结涉企案件共679件,平均审理时间67.95天,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促进资金、生产要素流通。

张家宇在审判工作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2023年5月,张家宇产假刚结束重返工作岗位即受命办理一起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时值哺乳期,一边是嗷嗷待哺的幼儿、一边是各界高度关注的案子,为加快审理进程,张家宇与合议庭开启“白+黑、5+2”模式,连续奋战三个月,又快又好地完成了该案审理工作。

由于工作卓有成效,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专项工作个人三等功,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梧州市“文明市民标兵”“最美家庭”“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和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所在部门获“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荣誉,撰写的一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参与审理的一起污染环境案获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三等奖。

近年来,林芸柔肩扛重任,用女性特有的细致与温情,屡屡啃下“骨头案”,把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人民群众的心田。她从事审判执行工作二十多年来,先后获评为全区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先进个人、全市法院“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先进个人、苍梧县人民法院优秀法官等。

在执行工作中,她勇挑重担,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认真落实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中心任务。在司法拍卖工作中,她通过拍卖处置被执行人房产、车辆等财产,仅2023年执行到位金额就达860万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执行多起长期无法办结的恢复原状等行为执行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撰写的一篇案例获评全区法院百优执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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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冠萍2023年2月任职南渡人民法庭庭长后,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核心,主动邀请青少年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利用多元“双网”解纷体系,设置巡回办案点,结合“法庭主导、部门参与、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与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组建联动调处工作室,指导村调解员等尽可能诉前调处纠纷。她审理的一件案件获得全区优秀示范庭审,2023年获全市法院优秀法官、调解能手称号。

黄群萍在法院工作二十四载,时刻不忘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她主动作表率,勇挑重担,主动学习业务知识,积极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细心研究案情,耐心向当事人做好释法工作。当事人称她为“能信赖的法官”,同事称她为“实在的黄庭长”。

由于工作出色,她先后被评为2022年度全市法院优秀法官、2020—2021年度平安藤县建设先进个人;她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两件案件分别入选全区法院“百优庭审”;多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黄聪敏坚持清白做人,公正办案,无愧于心的人生格言,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从刑事审判庭到执行局,黄聪敏始终保持着迎难而上的锐气,怀揣着昂扬的斗志砥砺前行,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涉民生、涉金融等“雷霆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做到“提速度”的同时,让执行“有温度”,促进执行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2024年以来,她结案90件,执行到位标的2098.69万元,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52.57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2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均为100%,执行“3+1”核心指标保持高标准运行。

因工作表现突出,她先后被评为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全区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来源:综合

文字:综合

海报:莫灿林 韦钊丽

编辑:韦钊丽

校对:韦钊丽

审核:李晖萍 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