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80岁母亲拿房子换赡养费,岂料儿子翻脸不认人,6个子女在法院门口吵翻天,六兄妹彻底反目,控诉对方最不孝,极力撇清自己身上的责任,把母亲当成皮球一样踢来踢去。那么,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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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来,李老太都住在老大家,虽然老大很不孝顺,经常打骂老人,逼她干各种脏活累活,但毕竟还有个落脚处,李老太一直以来都在默默忍受。

可不久前,老大将李老太的房子顺利搞到自己名下后,瞬间暴露本性,不仅将母亲轰出家门,还把老人的锅碗瓢盆都摔出来。

无奈之下,老人只好去投靠另外5个孩子,可看见老人的房产全都留给老大,却还要找自己养老,另外五兄妹同样极不情愿,互相踢起皮球。

最后,走投无路的老人,在老四的陪同下来到当地法院,得知情况后后,法院决定先调解解决,并安排调解专员,给陈家老大打去电话,希望他能前来协商。

可陈老大却直接拒绝,表示自己没时间,因为老大不愿出面,陈老四只能领着母亲回到她的住处,看着老母亲老泪纵横,老四陈万强连忙安慰起来。

5兄妹聚集在老四家,所有人都对老大的所作所为咬牙切齿,原来,早在十几年前,陈家父亲还在世时,陈家人就已经制定了赡养方案。

陈家共两子四女,按照当地农村习俗,两个老人由两个儿子各自抚养,父亲跟着老大,母亲跟着老四,其余四姐妹则逢年过节给点零花钱。

多年来,兄妹六人都相安无事,可2年前老宅拆迁后,一切都发生变化,当时80岁的母亲、老大、老四,各自分到35平的安置房指标。

由于惦记着老母亲的35平安置房,老大打起歪主意,提出要从老四家接走母亲,并且保证从今往后,由他全权负责母亲的养老,希望母亲把35平的安置房给他。

在老大的花言巧语下,老人最终答应老大的提议,将安置房全部交给大儿子,为保险起见,其他几兄妹强烈要求老大签下协议。

协议规定,老人今后终生住在老大家,生老病死也由他全权负责,如果老大违背协议,李老太有权收回安置房,重新自行分配。

可万万没想到,老大当初信誓旦旦,拿到房子后就翻脸不认人,只顾着自己搬进新房,却将母亲一人丢在老房子里,不久前更是以卖掉老房为由,将老人的东西全部摔出来。

那么,老大对老人到底好不好?为何要出尔反尔呢?

一见到调解员,老大一家连忙翻出手机,里面全是展示他们对老人有多孝顺的照片,并表示一切都是其他几兄妹凭空捏造,甚至还表示是老四图钱才闹事。

可无论老大一家怎么说,他们如今拿到老人的房子,却又将老人赶出家门,这是不争的事实,他们再如何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

听到老大非但不承认,还将脏水泼到自己身上,老四媳妇彻底坐不住,两家人在调解室里直接吵翻天,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各种脏话狠话不停,无论调解员如何劝说都没用。

陈老大从始至终都不觉得自己有错,一口咬定是其他几兄妹见母亲分到房子,眼红他们家才闹着要分老人的房产,那么事到如今,事情该怎么解决?

老人表示,自己不想继续住在老大家,坚决要自己一个人住,可安置房早已修建完毕,老人要求重新分房的要求并不现实,于是,调解员提议,让老大一家用钱买下老人的安置房。

可双方在金额上再度发生分歧,老人要求陈老大按照当地房价补偿10万元,可陈老大坚决要按照2年前拆迁时的行情计算,只答应给8万,几兄妹因为2万元再度吵成一团。

老大愤愤不平表示,十几年前就已经约定,由他负责父亲的公粮,弟弟负责母亲的公粮,可这2年母亲都是他一个人供养,他白养母亲2年,现在少给点钱完全合理。

一听这话,老母亲气得差点吐血,这些年她跟着老大,日子过得苦不堪言,简直和免费保姆没两样,老大竟然还说自己白养母亲2年。

最终,李老太不忍看到子女们继续争吵,无奈做出让步,同意只要9万就行,老大见再吵下去也得不到半点好处,只好同意这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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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双方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协议,老人在老大和老四家轮流居住,两个儿子每人每月出500元,四个女儿每人每月出200元作为老人的生活费。

可万万没想到,协议签订后不久,老大再次返回,不仅不愿支付9万元,就连每月500元赡养费也不想出,其余几兄妹决定直接起诉,为母亲讨个说法。

那么,此事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六兄弟姐妹都有义务赡养母亲。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李老太已经80岁,失去生活能力,有权向六个子女索要赡养费,四个女儿也应承担赡养责任,但根据风俗可适当减轻,同时他们也有权继承老人遗产。

2.陈老大必须折价补偿房屋。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35平安置房是李老太的财产,其在协议中赠与陈老大,所附条件是陈老大履行相关义务,由于陈老大违反约定,李老太有权撤回。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