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三月春风暖

巾帼奋斗正当时

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

元宝区妇联组织开展多项丰富多彩、

精彩纷呈的专题系列普法活动

一起来看看吧!

"与爱同行 法治护航 彰显'她'力量"

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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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群众树立自信自强、向上向善的积极心态,3月6日上午, 元宝区妇联携手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残联、区疾控中心、兴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创空间妇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团体,组织街镇和社区(村)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等共100余人,在宝山女人街门前开展“与爱同行 法治护航 彰显‘她’力量”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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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条幅、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妇女群众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各部门立足自身专业职能,为过往群众讲解艾滋病知识和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儿童视力保护等健康知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和区司法局的业务骨干,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和婚姻家庭关系等咨询服务,搭建起沟通交流、普法释法的平台,解答群众的疑惑难题,受到了大家一致好评。此次宣传活动吸引周边500余名妇女群众参与,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健康礼包50余个,接待法律咨询群众30余名,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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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元宝区妇联将继续加强向妇女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工作,积极倡导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帮助妇女群众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意识,切实提升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致青春—为爱护航”

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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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助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3月6日下午,元宝区妇联携手元宝区著名心理咨询和亲子教育专家李莉老师,在元宝区第三十一中学开展“致青春—为爱护航”为主题的预防性侵和校园霸凌宣讲教育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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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隐私部位?”“如何发现危险?”“什么是校园霸凌?”……课堂上,李莉老师以ppt展示、互动问答等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向学生们生动讲解哪些行为是性侵害,以及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技巧,全面解读了校园霸凌,以及遇到校园霸凌应该怎么办,教育引导孩子们应该勇敢向性侵害行为说“不”,向校园霸凌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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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元宝区妇联将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家长学校、组织宣传讲座等形式向我区妇女儿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家长对孩子的保护意识和孩子的自我防范能力,助推全社会形成尊重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组织召开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域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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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反家庭暴力法》五项措施落细落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月7日下午,元宝区妇联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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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妇联主席耿娜介绍了近年来区妇联在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各部门与会领导深入探讨了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未来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打算,积极寻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探索联动调处的工作模式,密切加强协作配合,开展矛盾排查、心理疏导、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各项工作。随后,区妇联和与会单位会签了《关于在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域加强协作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意见》充分发挥了妇联与各单位的职能优势,确立了职能分工、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为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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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区妇联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强化与各单位的协调联动,发挥“联”字优势,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切实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构建和谐家庭,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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