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在发现职务侵占或舞弊问题后,有些案例可能会走到司法阶段,即选择报案处理。一般这种工作会移交法务部门牵头落实,但也需要内审部的配合和支持。而且实务中,由于报案机关选择不对、证据收集难度、调查程序繁琐等原因,企业普遍遇到立案难的困境,今天本文就来解析职务侵占报案的相关流程。
01 明确职务侵占罪的标准
职务侵占罪包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骗取、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以及其他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在工作单位中担任的职务所具有的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例如,出纳员利用保管现金的职务上便利,会计人员利用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的职务上便利等。如果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自己非职务性的优势条件进行侵占行为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2、必须将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对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侵吞、盗窃、骗取等非法手段。一般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必须非法占有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3万元,即涉嫌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为3万元,同时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如果侵占金额低于3万元,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就较低。
所以公司在决定是否报案处理时,务必要确保案件符合上述标准,才能顺利进入报案环节。
02 报案流程
1、首先收集证据。内审部门要整理出与案件相关的职务侵占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邮件、转账记录、相关人员供述、访谈记录等,对于证明职务侵占越有利的线索越要清楚和详细。同时也要注意证据的证明力和有效性,由于走到司法阶段很多证据的证明力要很强,比如被涂改的照片有在内部认定可能是适用的,但在立案时这些证据可能不会被司法机关认可。实务中也会因提交的证据因种种原因被退回,主要是企业不了解司法机关的的证据要求。总之,收集的证据要与案件直接相关和有效,才会有助于快速立案及后续办案人员查明案件事实。
2、确定报案机关。由于职务侵占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行为实施地或者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由实施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在具体选择报案机关时,要了解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地域管辖等,可提高案件控告和立案的精准度和时效性,避免因移送等问题耽误案件侦办时机,甚至泄露案件信息。所以要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因素,选择合适的报案机关。
3、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人持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书等资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在报案时,需要向公安机关说明职务侵占的情况及具体事实,以及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等。公安机关会根据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案件性质、情节以及涉案人员的身份信息等,决定是否受理。如果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受理并开展后续调查;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则会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
4、准备报案材料。公安机关予以立案后,实务中会要求报案人提供一系列的材料,且有可能因提供的证据不齐全会有多次补充材料。企业需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准备的报案材料,一般有:
(1)公司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加盖单位公章);
(2)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报案申请书:需要写明案情基本情况,包括职务侵占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后果以及涉案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姓名、证件号码、住所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4)基本证据材料,一般包括:
①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单位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任命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工资发放凭证、企业职工名册、员工履历表等,可初步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职权和工作岗位。
②表明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证据,包括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实施侵占行为的动机、目的、方式、手段、因果关系以及主观恶性大小等材料。
③证明被侵占的单位财产数额多少的证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销售明细、转账记录、会计账目、物品库存、出库清点记录、提货凭证等材料。重点调查行为人的犯罪数额,核实一些相对明显、证据比较充分的作案行为,六万元为职务侵占罪的追诉起点。
(5)其他情况说明
如果有与案件相关的其他情况,也可一并提供,同时在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应由被害单位加盖公章。
03 保持密切沟通
在完成报案后并不意味着事件的完结,在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公司协助调查,比如依法问询和调取证据材料等。所以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司要与公安机关保持沟通,并随时提供新的证据和情况说明。必要时寻求咨询律师及法务意见,以确保公司权益得到保护。另外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则要了解原因,可采取向适当的公安机关报案、向公安机关复议等其他救济方式。
— THE END —
©本文由审计之家(ID:shenjizhijia) 整理发布。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审计之家」 事务联系方式
社群、投稿、内容和商务合作
微信号: shenjizhijia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