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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人员立足区域特色,找准履职发力点,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保驾护航。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一个不放过”

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全市首个出台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获得省检察院转发推广,依托该机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并及时处置“苗头事件”。升级“入职查询”机制,积极延伸涉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制度路径,牵头公安、人社、教育等7家单位出台制度,将入职查询对象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并创新查询方式,以一次性查询与定期查询相结合,切实扫除查询盲区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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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一个不放弃”

探索“检察+N”帮教模式,全市首家引入青少年社工组织,深入开展法治预防教育、司法训诫教育等跟踪帮教,共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学校、社会40余人,其中,27人考上大中专院校。探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成立由观察员、家庭教育指导师、关工委“五老”同志在内的“家教讲师团”,因事制宜,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量身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实现在办理的涉未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办理的案例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五大典型案例之一,系福建省唯一入选案例。

救助困境儿童

“一个不放过”

开展“一站式”询问救助,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中“隐忧”“盲区”,建立全市首个集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为一体的“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依托该中心实现对9名涉案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开展综合救助,全市率先制定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规定,创新推出小额救助模式,防止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救助工作,聘请全县22名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介入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依托专业的心理辅导设备,为涉案未成年人抚平案后“创痕”。开展多元救助,与县民政局、文明办、妇联共同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活动,通过微心愿认领、礼物派送、跟踪帮教等多种方式开展,结合办案实际,为17名涉案未成年人转学复学。

开展社会治理

“一点不疏漏”

建立“护童观察员”工作机制,选取村级妇联班子成立全市首支“护童观察员”队伍,激活“县-镇-村”三级资源共享,打通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最后一米。运用该工作机制办理的案例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妇女联合会评为优秀案例。开展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旅馆行业、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电子烟围猎在校生等问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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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多元化普法

“一个不落下”

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倾斜,针对农村中小学校法治教育缺失问题,开展三季“检爱相伴 未爱护航”法治进乡村学校活动,共走进乡村学校开展各类巡讲活动60余场次,覆盖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万余人。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联合团县委组建全县首支“红领巾讲解员”队伍,研学法律知识,提升学生法治意识。

她们以

“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

在平凡的岗位上

坚守初心 造就不凡

点赞,巾帼文明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