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四川创美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长宁县财政局决定,对四川创美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罚款5577.06元,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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