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陆3艘2000吨级海警舰船,罕见驶入了台湾岛东部海域24海里范围,此举标志着我们的“围台”行动进入了新模式,为未来进一步接管台海的管辖权、执法权,进行一次预演。

日前,大陆海警船甚至绕到了台湾本岛的东部海域,一度以“闪避渔网”为由,短暂冲入24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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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海警2304舰 资料图

台当局“海巡署”对此声称对此全程掌握,雷达系统在台东海域发现大陆海警船后,第一时间求助了台海军舰艇作战中心。

经核对后确认为大陆海警“2303、2304及2305”等3艘海警船,往北航行到花莲港附近。

台“海巡署”随即派出了在附近海域护渔的巡逻舰前往跟踪和监视,并请求台海军诺克斯级宁阳舰协助处置。

双方纠缠到了晚上10点多,大陆3艘海警船在彭佳屿东南东方26海里处,疑似为“闪避海面渔网”,驶入24海里“限制水域”。

诺克斯级护卫舰

台军诺克斯级舰及海巡南投舰立刻加速逼近,对大陆海警船实施了“广播警告驱离”。在此之后,大陆海警船逐渐远离了台湾本岛的周边海域。

由于大陆海警船向来很少出现在东部海域,大部分仅出现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周边海域,跟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船只对抗。

台媒分析认为,在大陆渔船翻覆造成2死恶性事件后,大陆海警船出现在台东海域,甚至挺入台岛24海里范围,这恐怕将是大陆罕见利用海警船,进行新一波的“围台模式”。

对于本次大陆海警船突然在台东海域展开行动,分析认为有三个值得注意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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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本次大陆海警船本身,2303、2304及2305这三艘舰艇,背景可不简单,它们都是中国海警局直属的海上执法船。

首先按照我们海警船命名的规则,根据首位数字,1为北海,2为东海,3为南海。这三艘船都是2开头,说明都是负责东海方向的。

其次我们海警舰艇的型号,有的是各型军舰退役后改装,有的是专门为海警设计建造的。这次的2303、2304及2305就属于后者。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303、2304两艘舰的设计吨位是3450吨,2305的吨位略大,为3980吨。其实这两型舰的满载吨位预计都是在4000吨左右甚至超过。

海警2305舰

在中国海警局的新闻通稿以及日本那边的报道中,2303、2304及2305这三艘舰艇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常客,先进的光电取证系统、无线图像接收系统、北斗定位系统等装备等先进装置一应俱全。

舰上配合的主炮副炮,也在关键时刻让日本海上力量不敢妄动。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台当局“海巡署”发现大陆三艘3000吨海警船的时候,才绝望的呼叫台海军支援。

但其实台军出动的这艘诺克斯护卫舰,吨位也同样是3000吨级,由美国海军退役后卖给台当局的。

该舰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产物,不考虑舰载火力的话,如果跟大陆这三艘3000吨的海警船碰一碰,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第二,正如台当局“海巡署”说的那样,在金门海域大陆渔船翻覆,导致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大陆已经实现了在金门海域的常态化执法巡航活动,至少已经投入了11艘海警船。

大陆已经实现了剥夺台当局对金门海域的“执法管辖权”,也不再认可两岸因为历史原因留存下来的“互不否认治权”。

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大陆对台湾本岛东部海域的执法行动,是否能视作对台湾本岛近海执法巡航的一种新尝试?

我们认为这是完全有可能,且在当前“台独”势力猖狂挑衅背景下,这一尝试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并不一定要使用非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但是必须要做好,使用非和平方式实现统一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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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期内容中我们提到,台当局目前对于大陆渔船翻覆事件的基本立场已经明确,就是否认“撞翻”,强调他们的所谓“主权”,不认可对遇难的大陆渔民负有责任,也更不可能道歉。

至于赔偿,也只答应用“抚恤金”的方式支付,而并非赔偿金。

既然台当局方面不认可大陆给的机会,那么我们海警在台海的执法行动,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升级,这一点是必然的。

在这里我们也不得不感叹国家决策的前瞻性,过去10年时间,我们海警入役了一大批巨舰,据不完全统计,光是1000吨级的就有超过30艘,2000-5000吨级的则有70艘左右。

其中我们的万吨海警船,也有两艘。这样的一支执法力量,为目前和未来接管台海地区的海上管辖,即便分出三分之一,也已经是基本足够的。

至于有朋友之前留言说,用“突破”一词,形容海警对金门海域的行动,不是很恰当。我们想说的是,两岸过去存在各种“默契”。

如今由于台民进党当局挑衅在先,我们不认这些“默契”,对所谓“海峡中线”和“禁止水域”采取行动。

从客观情况来看,取缔台当局在这些区域的“执法权”,确确实实是“突破”,这一点应当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