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乐友们注意啦

未来4个月

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禁渔通告

为做好2024年梧州市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有关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关于内陆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桂海渔通告〔2018〕1号)等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期4个月!全面禁渔

一、禁渔时间

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为4个月。

二、禁渔范围

梧州市辖区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

三、禁渔对象

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及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违反禁渔规定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要提醒

禁渔期制度是保护

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

一项重要举措

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间

我市各级农业农村执法部门

将全面加强执法巡查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广大市民在禁渔期内发现

在有关水域捕捞

“电、毒、炸”鱼等行为,请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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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市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0774-3898110,18007742111

苍梧县农业农村局:0774-2682433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0774-8517268

藤县农业农村局:0774-7299820

蒙山县农业农村局:0774-6280090

万秀区农业农村局:0774-3852766

长洲区农业农村局:0774-3857668

龙圩区农业农村局:0774-2722290

禁渔期内

请大家遵守相关规定

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梧州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