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实施3天,互联网上全是“快递员辞职不干了,驿站倒闭,快递堆积,首个3万罚款出现等等这类小道消息,是真是假不知道,但确实够吸引眼球。

为了了解事情的原委,我特地又回去细看了一下这个所谓的“快递新规”,发现至少存在三大误解,很多人真的没看懂。

第一,并没有什么快递新规,这个文件的全名叫《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在2008年7月由交通运输部首次发布。2012年曾修改过一次,之后在2013年3月1日实施。

这次是第二次修改,文件的名称没变,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叫《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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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有人说突然就发布这样一个规定,也不提前告知。实际上并不是,在2023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就公布了修改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并且表示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提前了3个月告知,我相信快递公司和快递从业人员都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只是很多普通消费者不知道而已。

第三,修改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被断章取义了,很多人看到的都是这条内容: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条内容来自《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完整的内容,我给大家读一下。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看得懂中文的,就能明白这里存在多处误解。首先,存在以上三种行为的任何一种,先是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视情况而定,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情节很严重了,才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是网上说的,你不提前打招呼,就放驿站或者快递柜,就要罚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是最后一步,先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昨天我看到有人发首单3万罚款出现在湖北,又有人发首单3万罚款出现在安徽,这一看就是假消息,但奈何网友分辨真假信息的能力太弱。

其次,处罚的是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而不是快递员。网上乱带节奏的太多了,说快递员一个月就赚几千块,一单就罚3万,谁还干。

你想想如果快递公司把这些罚款全部转移到快递员身上,那确实没有人愿意干,快递公司也要倒闭。所以,快递公司会去想办法应对这几条规定。

再有,很多人说每个人都打电话确认,快递员工作量会大增,收入会大降。规定里可没说一定要打电话,让用户确认是放驿站,还是送货上门,方法有很多。

我看很多网友就支招了,比如喜欢放驿站的,就把驿站地址当作收货地址。还有人说在下单页面提前让客户确认是送货上门,还是放其它代收 点。我觉得这些想法都不错,快递公司也该动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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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一些人说现在快递很便宜,送货上门肯定会涨价,最终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我觉得该涨价就得涨,凭什么京东、顺丰送货上门那么贵,我通达系就不能涨价?要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就得承担同等的价格,这没什么好说的。

还是那句话,你喜欢放驿站,那就继续放驿站,喜欢送上门,那就多花一点钱。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只是想把选择权交给客户,毕竟确实还有很多人有送货上门的需求,而不是全部默认放驿站或快递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