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打假人王海披露,厨邦前生产总监高听明实名举报自己任职的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蚝油,蚝油汁仅占1.6%。 仅厨邦蚝油一项,涉嫌非法所得将超10亿元。公司方面马上出函澄清如图,声明“是缺乏事实依据的不实报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个人理解,如果企业认为前高管举报不实,应该走报警或启动名誉侵权诉讼。一纸澄清,可能力度不足。

如果举报情况属实,怎么罚?

如果举报属实,还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因为要构成该罪,需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才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按照现在举报的披露,如果属实,可能是吃不坏消费者,但能获利甚丰,这样的话,可能会按《食品安全法》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如果销售10亿。可能就是罚到200亿。另外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而这位吹哨人,如果举报属实,有可能会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因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月就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发了(征求意见),我个人理解是好事,要尽快落实奖励。

如果是买到的产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