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运输、售卖瓶装液化气有一套严格的安全流程,但有些人为谋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带着一堆移动的“炸弹”满街跑,危害社会安全。近日,宝应检察院就把一伙非法从事液化气运输买卖的“麻大胆”送上了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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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记录仪:从哪里运过来的,从淮安施河镇运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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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宝应警方在路上 发现一辆小型三轮封闭厢式货车,后轮胎“吃重”明显,有超载的嫌疑,民警当即拦车检查,只见货厢里塞了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一路磕碰,有严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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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孙百爽:车辆里面装的都是液化气钢瓶大概有56个,而且里面都是满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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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钢瓶一旦发生泄漏爆燃,不亚于炸弹! 车辆驾驶员李某未能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他交代,这些液化气钢瓶是陈某、沈某等人委托运输的,民警很快将另外三名嫌疑人传唤到案。查实——陈某等原本都是液化气送气工,为更加有利可图,处心积虑从外地购进低价液化气,偷偷储存在宝应当地一废旧工厂内,再向社会饭店兜售,每瓶气可获利140元左右,仅两个月,他们就非法牟利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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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孙百爽:这些人员是没有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的,而且他们使用的车辆也是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所以说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长期往返于公共道路上运输这些危险化学品液化气,具有相当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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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陈某、沈某等人提起公诉,几名被告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检方提醒, 安全重于泰山,防患始于未然。市民朋友发现此类问题应积极举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呵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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