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或多或少

都有一定的资金需求

很多时候是通过借贷来过渡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贷款时遇到不法贷款中介

请打起十二分精神

赣州有人已经被坑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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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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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程某某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的方式,网罗贷款中介为其提供贷款客户。“闻讯而来”的贷款中介阿峰、阿柒介绍程某健给程某某,程某某用程某健提供的新注册手机号申请微信账号,冒用程某健的名义,谎称在赣州市某单位工作,并利用伪造的程某健公积金截图,联系银行申办信用贷款,骗取银行贷款23.5万元,程某某从中获利11万元。此后,尝到“甜头”的程某某以同样的手段,冒用程某健、罗某平、江某华等33人名义,前后共骗取银行贷款364.5万元,程某某非法获利70万元。

2023年12月18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案的贷款中介主犯程某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肆万元;责令程某某向银行退赔违法所得。

此前,赣州警方发布

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侵害的通告

请有借款需求市民务必提高警惕

关于警惕不法贷款中介侵害的通告

“您好,需要办理贷款吗?我们可以帮你办理XX银行贷款,利息低,免抵押”,生活中我们时常会接到类似一些贷款中介的营销电话,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其实这些诱人条件的背后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

陷阱一:假冒银行名义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

非法中介会冒充“xx银行”“xx银行贷款中心”“与xx银行合作”等名义发布贷款广告信息,或是向消费者推送贷款额度,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 系”“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其实,此类中介机构与银行并无关联,是为诱骗借款人进行的虚假宣传。

陷阱二:骗取高额手续费。

非法中介常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在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后,非法中介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面临维权困难。

陷阱三:诱导消费者违规转贷。

一些不法中介发掘“商机”,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然而,这种将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

陷阱四:提供名不副实的中介服务。

非法中介往往瞄准对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或征信有问题的消费者群体下手,提供所谓的“优惠贷款”“迅速放款”服务,从中抽取极高的费用。事实上,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机构官方渠道自行办理贷款业务。有些不法中介甚至会不顾消费者偿还能力,怂恿消费者从各类网络借款平台申请贷款,有的贷款产品本身就有很高利息,不法中介仍要再骗取一笔高额费用,其目的就是快速敛财而不是提供服务。

为此,特提醒有借款需求的广大金融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认清与不法贷款中介建立合作的不良后果和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防范不法中介虚假宣传,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要警惕不法中介隐瞒不利信息、只谈诱人条件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所谓的“转贷降息”看似利息更优惠,实际却隐藏重大风险。

二是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咨询,警惕不法中介的套路陷阱。要合理评估个人或家庭实际情况,若有提前还贷或者其他金融业务需求,应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了解相关情况。要了解金融常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按约定使用贷款。金融机构和消费者都应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金融机构应合规放贷,消费者要理性借贷。申请贷款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申请材料;在合同签署时,认真阅读条款,重点关注利率、费用、权利义务、风险提示等重要内容,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环节;借贷后,注意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避免挪作他用,产生违约责任,影响个人征信。

四是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在办理金融业务时,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财产情况等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的风险;不轻易登录不明机构网站和推送的链接;不轻信自称某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造成财产损失。

公众发现不法贷款中介活动线索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将对举报线索予以核实,依法打击处置,坚决维护市场秩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电话:0797-8281908

赣州市公安局

电话:0797-8685865

赣州市政府金融办

电话:0797-899235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赣州银保监分局代章)

赣州市公安局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来源:赣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