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午12时许,柳州市柳北区一零食店突发火灾。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后,迅速调派辖区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扑救。经调查,火灾系安装工人左某无证违规电焊作业所致,造成该店直接财产损失约8万元。

据了解,失火的零食店位于柳北区雅儒路金水港湾小区临街处,报警人为该店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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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警人介绍,当天左某受雇于门面老板来安装货架,店长原以为左某不会进行电焊操作,故未清理仓库内的可燃物。结果,左某在仓库焊接货架时引燃了周围可燃物。左某发现着火后,用手拍打灭火,导致火势扩大。他没有意识到危险,继续用踩踏方式灭火。当时仓库门口就放置着5具灭火器,左某不知道如何使用,没有想到去用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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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救无果后,左某才去接水灭火并通知店长,此时距起火已过去4分钟,错过了最佳灭火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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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长发现火情后,先通知了店铺老板,然后拿起店内灭火器扑救,但由于火势已大,灭火器无法扑灭。4分钟后,扑救仍然无果,他只好无奈报警,此时距起火已过去8分多钟。最终,火灾波及了整个零食店和旁边一家店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对左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此外,柳北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营业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了处罚。

动火作业“十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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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综合南国今报记者王剑

通讯员方佳文 韦瑞琪

柳州消防、@应急管理部

@湖北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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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委 | 陈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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