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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梧州两地法院签订异地执行财产腾迁交付协作框架协议

3月1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肇庆市举行《肇梧两地执行财产腾迁交付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肇庆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文军,梧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伍子练出席会议并签约,约定两地法院在不动产腾退、清理、交接以及大型机械设备的转移、拆除、移交工作上进行协作。

肇庆与梧州文化同源、人文相通、民俗相近,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两地人员流动频繁、交流合作密切,人财物跨区域纠纷愈发普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乘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代表团赴广东、梧州市党政代表团赴肇庆考察交流、共商深化区域协作机制的春风,两地法院签订了该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地法院在司法协作领域的深度和广度的拓展,也将进一步强化异地执行统一协调指挥,实现两地法院办案的“同城效应”,对于破解异地执行难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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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军讲话

肇庆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文军表示,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肇庆跟梧州同饮西江水,语言、文化和传统都近似,近几年两地法院的交流也比较频繁,此次签订执行领域的合作协议,代表两地法院的合作更进一步。异地不动产处置一直是执行领域的难题,两地法院进行执行财产腾迁交付的协作,能更好地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两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伍子练讲话

梧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伍子练表示,本次合作对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推动两地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协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希望两地法院以协议签订为起点,进一步创新举措,深化合作,做实做好做优高质量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在建立合作机制、兑现胜诉权益上当好“隔壁友邻”。二是在深化东西部协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做好“同行兄弟”。三是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上扮好“未来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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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院表示,协议签订后,两地法院将按照协议的内容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异地执行财产腾迁交付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并以协议签订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粤桂司法协作,在实践中拓展两地法院的合作范围,实现全过程、全方位联动协作,共同打造粤桂司法协作新样板,续写区域协作新篇章。

签约仪式结束后,两地法院还就目前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梧州中院一行还到肇庆中院执行事务中心、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进行参观交流。

肇庆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岑慧勤,梧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家绪,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宗炳,高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强以及两地法院部分执行干警参加活动。

来源:中院执行局

文字:徐颖

图片:桂西

视频:徐颖 陈美玲

编辑:韦钊丽

校对:韦钊丽

审核:李晖萍 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