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日前发布通告

自2024年3月1日起

进一步放宽部分

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

一、轻微型箱式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安庆市限行区域道路范围通行,不需要申办城市货车通行码。其他类型黄牌货车禁限行规定不变。

二、其他黄牌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三、本通告适用于安庆市辖县(市)区限行区域,各县(市)区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在线

|责编:陈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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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终审:蒋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