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媒体报道了一起人为纵火案:一小区内的车棚在凌晨起火,车棚内停放的44辆电瓶车全部被烧毁,而此事竟然是人为纵火,更让人吃惊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前车棚管理员,74岁高龄的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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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侯马市马城区望桥街的华翔牡丹苑,是2010年竣工的公寓住宅小区,共有1173户居住,有自己的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的管理维护。

为了方便业主的出行,小区内建设的有电动车车棚。物业公司也专门请的人来进行管理,物业公司开出的条件是,提供吃住,没有底薪,但是可以对停电瓶车的业主,收取每个月10元的管理看护费用,而收的钱全部归车棚管理员。

这种条件,一般来干的都是大爷大妈。而最近的一任管理员名叫张某某,是一个老太太,今年74岁。

张老太在小区干了一段时间之后,将停放的费用由每月10元,涨价到了每个月20元。因为这件事情,导致了她与很多业主之间产生了矛盾。

2023年下半年,小区内的业主认为小区车棚的收费是不合理的,认为车棚不需要人为的看护,于是就联名要求物业对小区内的车棚进行免费开发。

2023年12月,小区物业同意在2024年1月1日将免费开放车棚,就让张老太回家。但是张老太说家里的房子没有暖气。双方经过商量之后,最终约定张老太在2024年3月10日回去,而在此之前仍然住在小区物业提供的住处。

2024年2月28日,眼看着要搬出的时间快要到来,张老太在凌晨,将停放电动车的车棚给点燃了。因为车棚在住宅边缘位置,等听到动静的时候,火势已经起来了。

当时一名业主正在家中并没睡,听到室外传来玻璃碎掉的咔嚓声不断,于是就去窗口查看,发现是车棚着了火,当时车棚里面的电动车全部烧着了,火势还将车棚边停放的汽车也给引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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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主当即选择了报警,随后当地的消防赶来,将现场的大火进行了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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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早上9点多,消防部门向侯马市公安局进行了通报,怀疑此次火情是人为纵火,随后警方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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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9日,侯马市公安局经过调查侦办,最终确定正是74岁的张老太放的火,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同时发布了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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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有记者采访了侯马市路西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车棚内停放的44辆电瓶车被烧毁了,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发生。

随后记者也采访了小区物业公司,物业经理表示,当时也是听她说房子没有暖气,就让她先住到3月10日,结果就发生了这事。

此事随着媒体的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物业公司的权利是不是太大了。很多网友表示,小区内的房子是业主买的,最后自己还得交钱去供物业,交了钱最后还得这里被管那里被限制的,到底谁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呢?就拿这个小区来说,停个电瓶车还得有月租,月租10块又不够了,还要进行涨价?你说汽车位紧张收费可以理解,但是电瓶车涨价的收费,简直太过荒唐了。

其次,74岁的张老太简直太过分了。张老太作为车棚的管理员,本身是为业主服务的,跟业主产生矛盾这事本身就不应该,但是更过分的是,小区物业因为张老太家里没有暖气的原因,将原本被立刻被赶走的时间,延期到3月,但是这并没有换来张老太的感激,反而对业主怀恨在心,最终做出放火行为,简直有点农夫与蛇的味道。

再次,老太太74岁需要担责任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65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犯罪的,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张老太纵火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罪行比较明确,最终还是要看法院的判罚,大概率还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年纪大了不是借口和理由,更不能倚老卖老,老年人也要有老年人的姿态。张老太的行为就是在纵火,导致整个车棚44辆全部被毁,而张老太也必将受到公正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