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29日的部分进口X3汽车,共计1台;生产日期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5日的部分进口2系汽车,共计2台;生产日期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9月25日的部分进口X4汽车,共计48台。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