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老陈说要起诉另一位主播评论员刘雪松,认为刘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及名誉权,我先说我的推断,名誉侵权,法院应该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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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松说老陈“是脱下制服做网红,奔着钱来,发现流量没了,钱没了。人是醒了,可回不去了。”

在普通人来说,不构成侮辱、毁损老陈的名誉,也不构成捏造事实。

因为除了“奔着钱来”,是很主观的评价,其他的可能会被认为是在陈述事实。而奔着钱来,除了是实际的经济收益,也可能是因为涨粉及知名度的提高到一种隐性的收益。就“奔着钱来”这个表述,也很难认定构成名誉侵权的贬损性评价。

回到肖像权,有可能构成侵权,而刘雪松的抗辩可能会是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是合理使用。

毕竟老陈也是公众人物,出走体制及现在想回归,可能会被认定是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看法院的认定及说理。

所以我的个人看法是不建议名誉权。因为没有赢的把握。肖像权,老陈也没必要,顺心做自己的。现在看到济宁消防喊话老陈了,感觉对老陈是个好事,替他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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