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

新泰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依法处置“8.10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涉案银行账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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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处置“8.10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涉案银行账户的通告

我局在办理“8.10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过程中,对一批涉嫌用于接收、流转赌资银行账户资金依法进行冻结。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清犯罪事实,告知以下银行账户所有人(详见附件)到我局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现予以通告:

一、冻结银行卡(账户)所有人 (名单详见附件) 请在通告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被冻结银行卡开户资料、交易明细以及能够证明银行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指定联系地址配合调查。

二、自本公告发布后,逾期不提供或者不能证明银行卡(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性质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冻结的银行卡(账户)依法处置。

三、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帮助他人犯罪的、有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情形的,将予以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通告期: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贾警官、杜警官

联系电话:18554203107 15615785531

联系地址:新泰市公安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1209号)

本通告至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泰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9日

附:涉案账户公告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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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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