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日,天津市蓟州区发布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

该政策规定,自3月1日至3月31日,在蓟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此期间缴纳购房契税的购房者,可申请总购房款1%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购房人需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享受此补贴。

补贴申请截止至4月15日,逾期将无法申领。值得注意的是,每套住房仅能享受一次补贴,且补贴将直接发放至购房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

政策明确了不适用补贴的情形,包括3月1日前购房以及在3月1日后通过补办、换签或变更网签备案的购房者。申请人应为实际购房人,若一套住房有多个购房人,需指定一人作为申请人及领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