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住宅楼发生火灾致人员伤亡。当地消防部门通报,火灾原因为住宅一楼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上楼充电等引发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今,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不能进电梯和上楼已达成一定共识,但电动自行车停放架空层或地下车库,是否有安全隐患?四川手机报记者采访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成员、专家伍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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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公共区域严禁停放电动车

关于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问题,四川手机报记者梳理发现,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已发布过多次规范性文件。

2017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由应急管理部制定、2021年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三十七条提到: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2021年9月,四川省住建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禁止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该如何停放?

“一楼架空层到底能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自行车,属不属于明文规定中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呢?”伍三明对此作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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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电动自行车禁停区域,包括架空层吗?有无更详细的禁停范围?

伍三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没有作出对架空层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规定。但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4月13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回复网友“小区架空层是否可以停放电动车”时明确提到: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

问题二:小区地下车库可以停放电动自行车吗?

伍三明:这里需要区分具体情况。一种情形是,在地下车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前期早已规划报批通过的停放区域,是符合规定的。另外一种情形是,地下车库原来未对电动自行车停放作规划,物业等后期改造了一块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这需要依法由业主共同决定,并符合规划、消防等有关要求,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投入使用。不能是小区住户或物业私自搭建规划。

问题三:怀疑电动车停放有安全隐患,该怎么做?

伍三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于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可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物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拒不清理的,可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

问题四:目前,在住宅地下车库设电动自行车停放点,需符合哪些条件?

伍三明:住宅地下停车场电动车停放点位的设置,需要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装备相应的防火设施等,同时满足不阻挡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等条件。涉及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有关规定,安全疏散应当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有关规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等国家标准。

(成都某小区地下电动车停放处悬挂的干粉灭火器)

问题五:怎么停放电动自行车才是安全的?

针对不同小区现实环境的差异,伍三明也分别给出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的建议。

伍三明表示,按照前述文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与建筑物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单独设立是安全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小区环境不支持这样做,那么,停放在经过合法报规的地下车库,并设立在远离住宅楼的区域,同时设置防火灭火装置也是可以的。严禁电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在住宅楼一楼公共区域和上楼。

专家建议:尽快制定针对电动车停放场所的标准

同时,伍三明还建议,首先,应尽快制定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的规范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停放充电的总平面布局、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电气、巡查等要求。指导和规范符合条件的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推动这一民生实事项目,筑牢安全底线。目前,江西、海南、河南等地已制定相关标准。

其次,对既有物业(符合条件的小区和老旧小区)进行改建报批,没有条件的,可将地下室非机动车停放点改造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避免老旧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栋一楼公共区域。

第三,推动有条件的小区和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提升小区业主自治能力,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范建设和使用纳入业主自治共同决定事项。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李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