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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里有个成语叫损人不利己,意思是说一个人做事情使别人家蒙受损失,自己也得不到好处。看似这样的人是挺愚蠢和无知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确实存在。

2月29日,网传消息爆料,山西临汾发生一起突发事件,一小区车棚突发大火,导致多辆电动车起火,还殃及一辆汽车。而当地警方经调查发现,这起火灾的事发原因并不是天灾,而是人祸,甚至是人为纵火,而且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就是一名老太太。

据悉,事情发生在2月28日凌晨,山西省临汾侯马市一小区电动车车棚内突发大火,附近居民发现火情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当地消防部门接警后紧急赶赴事发小区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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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事发小区居民周先生透露,这起事故发生在28日凌晨,由于正值深夜,很多居民都已经熟睡。周先生称,当时他突然听到室外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他从窗户朝楼下一看,发现是车棚着火,当时停在车棚旁边的一辆汽车也被引燃。周先生称,看到这一幕后,他立即打电话报警。

2月28日下午,有媒体记者与事发小区所在的侯马市路西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求证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证实,当天凌晨,辖区一小区车棚突发大火。该工作人员称,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关于事发原因,该工作人员称警方还在调查之中,暂不方便对外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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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晚间,有媒体称,从当地权威部门获得的最新消息证实,这起事故疑似是人为纵火,犯罪嫌疑人是一名74岁的老太太,疑似因为泄愤纵火。消息还称,肇事老太太已被警方控制,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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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故被曝光后,在在网上也引发热议,有网友留言评论说:74岁的老太太深夜纵火,是精神有问题还是背后有什么其他原因,有关部门应彻查。而且年龄不是逃避处罚和责任的挡箭牌。

也有网友留言说:必须要让老人及其她的家人付出代价,只有这样,她的监护人才不敢说管不了,而老人以后也不敢再胡搅蛮缠了。

还有网友算了一笔账,称44车辆电动车,按每辆车2000元计算,一共8.8万元,一辆汽车保守按15万元计算,总共就是20多万元,赔钱的同时,造成这么大损失,而且又是故意纵火,应该判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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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月29日,侯马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回应此事,称目前案件已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